新聞稿與聲明

聲明與意見書

  • 聲明
    譴責反同暴力 呼籲警方莫再無視 聲明
    2017/08/24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2017/8/24 針對昨日(8/23)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結束後,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下稱本會)於庭外召開記者會,卻遭反同人士騷擾與暴力攻擊,也不見警方積極依法處置,本會對自稱「台灣公民權團結組織」(下稱該反同組織)的暴力行為表達嚴正抗議,並呼籲警方應積極維護人民集會結社與表達意見的自由,依據合理方式區隔不同意見的陳抗群眾,而非消極縱容刻意挑釁行為,甚至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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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稿
    伴侶盟律師團持續挑戰 要求同性伴侶可即刻登記結婚 會後新聞稿
    2017/08/23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2016.8.23 繼8月9日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女同志伴侶敏敏、糖糖要求登記結婚案開庭後,伴侶盟律師團代理訴訟的第二對女同志伴侶呂欣潔、陳凌案於今日(8月23日)下午2:30開庭。本庭法官僅問了被告兩個問題後旋即結束開庭,伴侶盟重申,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已經確認民法未保障同性伴侶婚姻屬違憲,行政及立法機關應停止怠惰,盡速彌補矯正現行法對同志伴侶造成的人權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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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聲明
    回應「法務部針對同性伴侶登記結婚案發佈新聞稿」之聲明
    2017/08/10 法務部昨日(2017/8/9)發布新聞稿針對伴侶盟律師團代理的女同志結婚登記案說: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並未宣告民法何條文違憲或立即失效,而是逾期未完成立法始可逕為登記」。這個解讀正確嗎? 答:我們認為這是錯誤的解讀! 法理上,「法律」(或「法律解釋適用結果」)違憲的話,依據法位階理論,下位階法規範牴觸上位階法規範,其效果就是「無效」,我國大法官在違憲審查確實會運用不同的宣告方式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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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稿
    平等不能再等,請法院即刻准許同性伴侶結婚登記 會後新聞稿
    2017/08/09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2017.8.9 大法官作成釋字748號解釋後,今日(2017/8/9)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首度續行開庭審理2015年同性伴侶遭戶政機關拒絕登記結婚一案,法官當庭公開心證,認定戶政事務所當初駁回同性結婚登記的處分,根據大法官釋憲結果已屬違法,應當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至於是否允許同性伴侶即刻登記結婚,法官態度仍猶豫,並請戶政機關另行補充意見。 伴侶盟律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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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平權
    婚姻平權釋憲 聲請人祁家威及伴侶盟聯合聲明 (中英文版)
    2017/05/24 婚姻平權釋憲 聲請人祁家威及伴侶盟聯合聲明 (中英文版) Petitioner Mr. Chi Chia-Wei and TAPCPR Statement  re: Marriage Equality case    2017/5/24 針對大法官今天下午四點公告的748號解釋,聲請人祁家威及伴侶盟在此表達以下意見: In response to the r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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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平權
    【婚姻平權開庭】釋憲檔案大公開
    2017/04/06 2017年3月24日  司法院大法官針對祁家威婚姻平權釋憲案召開亞洲首見的言詞辯論庭,這個案件自2014年起即由伴侶盟律師團義務代理,也是祁先生過去三十年投身同志運動首度不再單槍匹馬孤軍奮鬥的開始,伴侶盟律師團在第一線與祁大哥並肩作戰,從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走到大法官受理釋憲聲請的現在,戮力以赴期盼開展同志平權新的里程碑。 如今釋憲聲請人的聲請、聲明與補充理由狀皆已交予法院,而本次釋憲的資料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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