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1227 小丁 Ray宣判

2017/12/27

【在失望中前行,直到平權實現】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聲明2017.12.27

繼10月12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首次於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48號後針對同性伴侶要求登記結婚被拒ㄧ案進行宣判,伴侶盟律師團代理訴訟的第二對女同志伴侶梁宗慧與朱姵諠,於今日(12月27日)上午9:30也進行宣判。

 

前次,敏敏與糖糖登記婚姻案的判決結果是「ㄧ部勝訴、ㄧ部敗訴」。法官依照釋字748號的意旨,認定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原拒絕處分違憲而應予撤銷,卻又採納行政機關「修法前沒有法源依據」的託詞,並以「兩年內修法之義務為立法機關權責,法院不可越權填補」為由,駁回伴侶盟律師團要求法院命被告機關准予即刻登記的訴求,導致行政機關不得以現行民法為由拒絕同性伴侶登記結婚,但又無須辦理同性婚姻登記的荒謬狀態。

 

本次宣判,法院駁回當事人與律師團的兩項訴求── 1.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2.命被告(行政機關)進行當事人結婚登記。法官在理由中說明,本案審理的重點在於第二項訴求,也就是法院是否應命被告機關准許同性當事人進行結婚登記,第一項訴求則附屬於第二項的判斷而定、二者不可分割。敗訴理由基本上與前案相似,法官認為釋字748號中大法官寬限的兩年修法期限尚未逾期,故在同婚尚未法制化的情況下,行政機關欠缺辦理同性結婚登記的法令依據,同時基於權力分立的原則,認為「縱有立法漏洞,尚非司法機關之法院可得越權逕為填補處理」。

 

對此判決,伴侶盟律師團再次深表遺憾,雖本案審判長個人態度確實甚為友善,但同志伴侶現在正承受著違憲的人權侵害,迫切需要的不僅是人與人間的溫暖或友善,而是制度與法律的保障。有鑑於立法與行政怠惰還在持續狀態,修法時程不斷延宕,當事人與律師團皆表示不會放棄司法上的救濟,會再依法上訴,以盡快終結違憲歧視。

 

對於法官判敗訴的主要理由,伴侶盟律師團其實皆已在訴狀及言詞辯論時給予回應,在此還是要重申兩點主張:

一、釋字748號解釋所給予兩年的修法期限,是大法官考量到權力分立原則而自制的結果,所約束的是立法機關而非司法機關,同時在兩年的寬限期並不影響未保障同性伴侶結婚權利已屬違憲的認定,故無論行政、司法、立法都應在職權範圍內,盡速矯正違憲狀態,負起守護憲法的責任。我們認為,法院最簡單明確矯正違憲的方式就是,直接命行政機關准許同性伴侶當事人結婚登記。

二、本案並無「欠缺法源依據」的狀況,大法官已明說,若二年後同性婚姻尚未法制化,則同志伴侶可直接依現行民法婚姻章進行登記,此已明示只要透過合憲性解釋,同性二人即可依法辦理結婚登記,修法不是絕對必要。

事實上現行民法和戶籍法有關結婚登記的規定並無性別要件的限制,即使將來立院完成婚姻平權修法,上述這些相關結婚登記的法條也很可能原封不動。換句話說,婚姻登記的程序規定一直都在,至於同性婚姻登記的法律效果,按大法官解釋意旨,基於平等權,同性婚姻之保障不可以低於民法婚姻章的規定(按大法官說法,須「平等保護」同性二人之「婚姻自由」),因此民法婚姻章的規定自然可以作為現在即刻允許同性結婚登記之最基本的法律效果依據。

 

本案當事人梁宗慧與朱姵諠,自2014年應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號召至戶政機關進行結婚登記被拒,伴侶盟律師團義務協助進行司法訴訟,於2015年4月首次開庭,同年8月則因伴侶盟律師團所代理祁家威先生聲請釋憲案而暫停訴訟,今年5月24日大法官做出釋字748號解釋後,於10月續行開庭審理。2014年至今,二人引頸等候已逾三年的時間,即使大法官已宣示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結婚而違憲,卻因行政與立法機關的怠惰,始終無法完成結婚登記,持續處於權利被剝奪的狀態。

 

生命是脆弱的,在大法官釋憲公布後我們身邊有一對又一對朋友遭逢某一方意外、生病乃至死亡的狀況,有些人還可以等待,有些等待卻已經永遠換不到彼此在法律上被承認為配偶的機會了。我們不禁要沉痛地再次強調,守護憲法不只是大法官的責任,而是立法、行政、司法乃至於所有人民的責任,由於本會期已無通過婚姻平權草案的機會,為避免更多違憲侵害的發生,我們呼籲行政院及相關部會透過行政函釋准許同性伴侶登記結婚,並依過去政府所作公開承諾在此修法前過渡時期先放寬法規的解釋適用,令同性伴侶得以先行適用有關配偶之權利義務。我們也期盼同為婚姻平權釋憲案聲請人的台北市政府應拿出魄力,主動准予同性伴侶結婚登記,還給憲法保障同志的自由與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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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時間: 2017年12月27日 早上9:30開庭結束之後(須視實際開庭時間長短)

地點: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大門口( 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1號)

主持人: 簡至潔(伴侶盟秘書長)

發言人:

許秀雯律師 (伴侶盟理事長、祁家威婚姻平權釋憲案律師)

陳明彥律師 (伴侶盟監事、伴侶盟義務律師團成員)


發佈日期: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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