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愛跨越國界
婚姻還沒平權
2019 年 5 月 24 日,全台灣為了同婚歡呼慶祝
跨國同性伴侶卻因為伴侶母國沒有同婚
只能與戀人隔著大海遙望,飛行相聚也已成為日常
2023 年 1 月 19 日,內政部發布函釋解套跨國同婚
2023 年 3 月 17 日,外交部修正相關辦法,需境外面談國家的跨國同性婚姻也配套完成
這期間,伴盟累積了 5 個行政訴訟勝訴、4 個訴願勝訴
跨國同婚的路才終於打通,讓多數跨國伴侶都能在台登記成婚
跨國同婚目前只剩下:「台灣與中國的跨國同性伴侶」仍無法結婚
他們有人在一起超過十年,有孩子、老一輩要照顧,有人步入中老、罹患罕病
不只是同婚缺失了一角,更是他們真實人生的分離訣別
了解跨國伴侶的真實處境
梁靜茹×艾怡良 【飄洋過海來看你】 官方 MV
跨國同婚現狀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2023.1.19 內政部發函以涉民法第 8 條解套,就算外國伴侶母國不承認同婚,也可以在台灣結同婚。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我國允許兩個外國人在台結婚,但卻有性傾向歧視狀況:
兩外異性婚,我國並不會審視雙方國家婚姻成立要件,如:允許穆斯林+非穆斯林在台異性婚。
兩外同性婚,我國卻刻意攔阻,認為只要其中一方的母國沒有同婚,就無法在台成立婚姻。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比照台灣人+無同婚外國人,使用涉民法第 8 條公序良俗條款,讓兩外同志可以在台登記結婚,目前尚未得到函示解套。
第8條:「依本法適用外國法時,如其適用之結果有背於中華民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適用之。」
境外面談的特定國家
特定國家名單
印尼、菲律賓、越南、泰國、斯里蘭卡、印度、印度 IC 持有人、緬甸、奈及利亞、巴基斯坦、尼泊爾、不丹、孟加拉、塞內加爾、迦納、喀麥隆
倡議途徑
倡議行動
倡議行動
發起跨國同婚萬人連署;「飄洋過海來看你」大型集資計畫;跨國同婚凱道連儂牆行動...等社會倡議行動。
司法訴訟
司法訴訟
自 2019 年 10 月起,伴盟律師團已代理多對跨國同志伴侶提起訴願,啟動司法救濟程序,希望能成為推動跨國同性婚姻的破口。
個案救援
個案救援
由組織工作者及伴盟律師團組成團隊,提供跨國伴侶個案協助。
政治遊說
政治遊說
伴盟與跨國同志伴侶們多次拜訪行政院、司法院、陸委會等單位,擔任行政院性平委員的伴盟常務理事許秀雯律師,也持續提案請政府不要放棄跨國同志伴侶。
媒體造勢
媒體造勢
我們細細寫下了不同類型的跨國伴侶生命故事、舉辦記者會、與媒體合作專題,讓社會了解跨國伴侶的生命處境。
社會對話
社會對話
到校園、公部門、企業演講;舉辦營隊培育運動種子;透過擺攤、遊行與社會大眾互動對話;執行「亞洲跨國同性伴侶口述史」計畫,將跨國伴侶們的生命故事整理撰寫發表於網站...
QA
問題在哪裡?
結婚面談
台灣針對中國籍配偶設有「婚姻面談」制度,兩人必須先在中國或第三地完成婚姻登記,持驗證過的結婚證明申請團聚入台。
若在中國結婚,兩人必須抵達我國機場接受面談審核;若在第三地結婚,兩人必須在第三地的駐外館處接受面談。然而:(見下圖)
1.中國沒有同婚,兩人不可能先在中國進行結婚登記,直接卡關無法申請團聚、接受國安審查。
2.兩人在第三地結婚(如:美國、加拿大),申請團聚與面談卻被移民署用荒謬的理由拒絕。(詳見Ryan團聚案)
可能的解套方法
機場面談
兩岸同性伴侶同樣會接受陸委會、移民署的國安調查,並由移民署進行面談。
兩人通過審核後,始發給面談通過證明與入境許可,當事人即可在接受相同實質審核之下來台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