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與聲明

聲明與意見書

  • 聲明與意見書
    中台同婚部分解套,民團:終於有一條崎嶇但可以回家的路
    2024/09/19     台灣同婚通過已有五年餘,然而同性伴侶卻始終無法享有與異性伴侶同等的婚姻權,去年一月內政部透過函釋開放台灣與外國人(中國除外,但有包含港澳人民)登記同婚,卻未開放台灣與中國(簡稱:中台),以及兩個外國人其中一方來自同婚未合法國家(簡稱:兩外)的同婚登記;今日陸委會宣布未來將承認台灣與中國籍同性伴侶在第三地已登記的合法婚姻,等同為台灣與中國同性伴侶結婚之路開啟一道窄門,民團對此進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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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聲明與意見書
    人工生殖法草案建議書
    2024/08/20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就衛生福利部人工生殖法案之法律意見書  113.07.13   【關於委託者資格】 1. 現行草案第21條規定委託者必須具有配偶身分,限制單身者代孕,形成因婚姻狀況而為之差別待遇,欠缺正當理由。 2. 代孕制度應著重於:所有可以提供自己或配偶/伴侶之生殖細胞,而與代孕子女產生自然血緣關係,但客觀上無法以自己或配偶/伴侶之子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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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聲明與意見書
    反歧視草案建議書
    2024/08/14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盟)-反歧視法草案建議書    113.06.07   【關於國家保護義務】 1.    現行反歧視法草案並無主管機關,此或係因立法說明將草案定性為民法之特別法,著重於私人間民事賠償責任之故。 2.    然而,如反歧視法無主管機關,則日後法規適用情形追蹤、法規修正等重要事宜,應由何機關主責?恐有不明,並非妥適。反歧視法仍應有主管機關;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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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聲明與意見書
    【跨性別變更性別登記Vivi案】再戰性別變更——伴盟訴求依法國模式「不提供」醫療診斷證明
    2024/07/11   跨性別女性Vivi自小就隱約感覺自己歸屬於女性,大學確認性別認同後開始以女性身份生活,至今已經超過六年;去年4月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盟)開始協助Vivi爭取免術換證,今天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言詞辯論,預計8月15日宣判。 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性別登記,依照內政部民國97年函釋,需提供兩張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以及摘除性器官的手術證明;該函中要求跨性別者摘除性器官才能變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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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工生殖法下一步,我們這樣主張..
    2024/07/10 主持人  簡至潔(伴盟秘書長) 顏詩怡(婦權基金會綜規組組長) 與談人員  黎璿萍(同家會秘書長) 有靈(酷兒翻越) 許秀雯(伴盟律師團召集人/全律會多元性別委員會主委) 曾雅靖(人工生殖諮詢師) 吳嘉苓(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常務理事) 黃于玲(成大醫學系人文暨社會醫學科副教授)  活動資訊 時   間 |  2024.5.25(六)14:00 -17:00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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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改關鍵時刻,誰是下一位司法院長?】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給總統的七大建言
    2024/07/02   【司改關鍵時刻,誰是下一位司法院長?】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給總統的七大建言   ☛記者會時間:2024年7月2日(週二)早上10:00 ☛記者會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1號立法院研究大樓(中興大樓)101會議室 ☛出席人員: 黃嵩立|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召集人、公民憲政推動聯盟執行委員 魏培軒|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 孫友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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