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性別政策
積極監督中央及地方政府施行性別友善政策。
代表行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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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與2013年和2016年兩公約、2014年Cedaw國際公約及2017年兒童權利公約的審查機制,提供影子報告以及參與相關會議,成功促成國際人權委員在結論性意見中明確建議我國政府立法保障同性伴侶與多元家庭。目前仍持續監督國家落實的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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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積極要求地方政府開放聯合婚禮讓同志參與,2015年已有初步進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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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定期參與台北市政府同志聯繫會報,促使北市府在政策擬定時具備多元性別的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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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其他行動包括:抗議行政院任命反同代表為性平委員、抗議法務部長羅瑩雪踐踏同志人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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