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議題 / 跨國同婚


當愛跨越國界 
婚姻還沒平權

2019 年 5 月 24 日,全台灣為了同婚歡呼慶祝
跨國同性伴侶卻因為伴侶母國沒有同婚
只能與戀人隔著大海遙望,飛行相聚也已成為日常

2023 年 1 月 19 日,內政部發布函釋解套跨國同婚
2023 年 3 月 17 日,外交部修正相關辦法,需境外面談國家的跨國同性婚姻也配套完成
這期間,伴盟累積了 5 個行政訴訟勝訴、4 個訴願勝訴
跨國同婚的路才終於打通,讓多數跨國伴侶都能在台登記成婚

跨國同婚目前只剩下:「台灣與中國的跨國同性伴侶」仍無法結婚
他們有人在一起超過十年,有孩子、老一輩要照顧,有人步入中老、罹患罕病
不只是同婚缺失了一角,更是他們真實人生的分離訣別

了解跨國伴侶的真實處境

梁靜茹×艾怡良 【飄洋過海來看你】 官方 MV

跨國同婚現狀

你的同性伴侶來自哪一國?
跨國同婚「一國四制」
(一國四制:台灣與外國人跨國同婚,依照其伴侶國籍分為四種狀況)

!!先說結論:目前僅剩台灣人+中國人無法在台同婚。

#當初為何不能跨國同婚?————————————
 依照〈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簡稱:涉民法)第46條前段規定,婚姻成立之實質要件依各該當事人本國法,亦即雙方本國法必須同時成立,婚姻才可成立。因此,若台灣同志與外國人相愛,但對方來自「同婚尚未合法」的國家,便無法在台灣登記同婚。
 除此之外,我國針對「特定國家」制定結婚「境外面談」制度,依〈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外國人與我國國民結婚申請來臺面談作業要點〉(簡稱:面談作業要點)必須要先取得對方國家的結婚證書才可以申請面談與入台證。然而這些特定國家幾乎都沒有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也就無法進行面談。

#現在可以跨國同婚嗎?—————————————
 在耗費了近四年的倡議與訴訟之後,內政部終於在 2023/1/19 公告行政函釋(台內戶字第 1120240466 號函),函文表示同性婚姻業已成為我國公共秩序的一部分,並使用涉民法第 8 條:「依本法適用外國法時,如其適用之結果有背於中華民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適用之。」來解決跨國同婚的困境。
 另外,外交部在 2023/3/17 修正關於結婚證書的規範,面談作業要點第三條第八項:「外國人之本國核發之結婚證書或結婚登記書,及其中文或英文譯本,並經文件核發國主管機關驗證。但因性別關係無法取得結婚證書者,得免附。」使我國與特定國家外籍同性伴侶得申請面談並循異性婚姻面談機制進行婚姻登記與入台。

針對跨國同性婚姻可能面臨的四種情況,以表格解說「一國四制」的不同流程:

舉例
可否結婚
法律與制度困境
可能的解套方法
雙方國家都有同婚
+
台灣+美國、德國、澳洲、加拿大、荷蘭...etc.
一方國家沒有同婚
+
台灣+港澳、日韓、馬來西亞、義大利...etc.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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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條:「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
如果只看這條規定,只要外國伴侶的母國沒有同婚,就無法在台成立婚姻。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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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依本法適用外國法時,如其適用之結果有背於中華民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適用之。」
因此就算外籍伴侶母國不承認同性婚姻,也可以排除對方母國法律,直接在台登記結婚,2023年1月19日已由內政部以行政命令解決。

德國+越南、美國+菲律賓、荷蘭+日本...etc.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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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條:「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
如果一對外國同性伴侶要在台同婚,只要其中一方的母國沒有同婚,就無法在台成立婚姻。
然而一對外國異性伴侶在台結婚時,我國並不會考量雙方國家婚姻成立要件,也就是對同性婚增設了額外的審查。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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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依本法適用外國法時,如其適用之結果有背於中華民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適用之。」
因此就算一方母國不承認同性婚姻,也可以排除對方母國法律,直接在台登記結婚,目前尚未得到函示解套。

被列為需要
境外面談的特定國家
+ 21
台灣+特定國家

特定國家名單

List

印尼、菲律賓、越南、泰國、柬埔寨、斯里蘭卡、印度、緬甸、奈及利亞、蒙古、哈薩克、白俄羅斯、烏克蘭、烏茲別克、巴基斯坦、尼泊爾、不丹、孟加拉、塞內加爾、迦納、喀麥隆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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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條:「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
因此原本只要外國伴侶的母國沒有同婚,就無法在台成立婚姻。

境外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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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針對「特定國家」設立境外面談制度,要求雙方先完成當地的結婚登記,向我國駐外館處提出文件驗證與申請面談,面談通過後才能入台辦理結婚登記。
然而,多數特定國家都沒有通過同婚,無法先在對方母國結婚、申請面談,也就是說,程序上直接卡關,無法辦理結婚登記。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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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依本法適用外國法時,如其適用之結果有背於中華民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適用之。」
因此就算對方國家不承認同性婚姻,也可以排除對方母國法律,直接在台登記結婚,2023年1月已由內政部以行政命令解決。

境外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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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7日外交部修正與結婚證書有關之面談作業要點第三條第八項:「外國人之本國核發之結婚證書或結婚登記書,及其中文或英文譯本,並經文件核發國主管機關驗證。但因性別關係無法取得結婚證書者,得免附。」使我國與特定國家外籍同性伴侶得申請面談並循異性婚姻面談機制進行婚姻登記與入台。

中國
+ 中國
台灣與中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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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婚姻依「行為地」法,且該法所稱行為地指台灣或中國,故若台灣籍和中國籍的同性伴侶能夠在台灣結婚,其婚姻就能成立。

機場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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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針對中國籍配偶設立「機場面談」制度,要求雙方先在中國完成婚姻登記,之後才得以申請入台團聚。中配取得入台許可後,兩人必須先在機場進行「機場面談」,面談通過後中配才能正式入境辦理結婚登記。
然而,中國並未允許同婚,兩人不可能先在中國進行結婚登記,也就是說,程序上直接卡關。

倡議途徑

倡議行動

倡議行動


發起跨國同婚萬人連署;「飄洋過海來看你」大型集資計畫;跨國同婚凱道連儂牆行動...等社會倡議行動。

司法訴訟

司法訴訟


自 2019 年 10 月起,伴侶盟律師團已代理多對跨國同志伴侶提起訴願,啟動司法救濟程序,希望能成為推動跨國同性婚姻的破口。

個案救援

個案救援


由組織工作者及伴侶盟律師團組成團隊,提供跨國伴侶個案協助。

政治遊說

政治遊說


伴侶盟與跨國同志伴侶們多次拜訪行政院、司法院、陸委會等單位,擔任行政院性平委員的伴侶盟常務理事許秀雯律師,也持續提案請政府不要放棄跨國同志伴侶。

媒體造勢

媒體造勢


我們細細寫下了不同類型的跨國伴侶生命故事、舉辦記者會、與媒體合作專題,讓社會了解跨國伴侶的生命處境。

社會對話

社會對話


到校園、公部門、企業演講;舉辦營隊培育運動種子;透過擺攤、遊行與社會大眾互動對話;執行「亞洲跨國同性伴侶口述史」計畫,將跨國伴侶們的生命故事整理撰寫發表於網站...

QA

跨國同婚問與答

因為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規定,婚姻的成立需要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意思是台灣人民和外國人民結婚,有關婚姻的成立要件(例如結婚年齡、性別),必須要分別依據「兩個當事人的本國法」的規定。因此只要對方國家沒有通過同性婚姻,他們目前無法在台灣登記同婚。   台灣與港澳人士的婚姻是依據《港澳人民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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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6

跨國同婚問與答

確實,每個國家在同性婚姻法制化時,對於涉外婚姻的規定都有不同,有些國家開放兩個非公民的外國人在該國登記結婚(例如:加拿大);有些國家則規定至少要有一方是本國籍或擁有居留證,但翻找其他27個同婚合法國家的規定,除了台灣,所有國家都允許本國人和外國人締結同性婚姻!   這些國家中,有些國家的選法規則(類似我國《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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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6

跨國同婚問與答

這個說法乍聽之下好像有幾分道理,但只要細想就會知道漏洞百出,他國未承認同性婚姻固然是侵害同志人權,應努力加以改正;但台灣同婚既已合法,在自己的土地上排除本國人與部分來自同婚未合法國家者的結婚權,當然還是侵害同志人權啊!   依照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適婚人民無配偶者本有婚姻自由,而婚姻自由包含「是否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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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6

跨國同婚問與答

  要回應這個問題之前,首先必須先了解無論同性婚或異性婚,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法律強制或解決,此外,也需要先了解一下與離婚相關的基本知識,否則很容易被這種似是而非的問題誤導。就像伴盟在伴侶制度法案中採「單方解消」設計,當時也被抨擊「沒有保障」,但仔細想想,一段即將破裂的關係,到底是「誰」需要「什麼」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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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6

跨國同婚問與答

您有聽過在跨國異性戀伴侶要結婚前,要求外籍一方「先歸化為台灣人,然後再跟台灣人結婚」這樣的建議嗎?相信大家都從未聽聞,那麼為什麼會覺得可以對跨國同婚做出這樣奇怪的建議而毫不覺得有歧視之嫌呢?   姑不論在異性婚的情況下,我國並沒有禁止台灣人與外國人結婚,結婚後甚至沒有要求外籍配偶一定要歸化為台灣人;現在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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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6

跨國同婚問與答

台灣和中國籍的同性伴侶若要結婚,其婚姻應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俗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第52條所定,婚姻成立要件和方式都是依照「行為地法」,而該法所稱行為地,指在臺灣地區或大陸地區(參第41條第3項),因此理論上只要兩人可以順利在台灣登記結婚,他們的婚姻就能成立;但實務上,卻因為台陸婚姻登記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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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6

跨國同婚問與答

其實,外籍方無論是跑回自己國家,或跑到其他國家,我們都可以稱之為「領域外的重婚」,這樣的重婚型態,在臺灣尚未通過同婚前,便已發生在異性婚的關係中,這是因為各國勾稽人民之婚姻(單身)狀態的制度不同、嚴謹度也有可能有差異所致。但是,我們並沒有因此認為異性跨國婚姻應該禁止或不被允許,其根本原因在於,無論是異性婚或同性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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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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