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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5

飄浪酷兒:穿梭在短期停留簽中重組親密生活

跨國同婚廣播特輯 EP-1

 

文|陳美華|中山大學社會系

 

全球化下的跨國親密 [1]

  去年5/17日同婚正式上路,全球知名報章頭條都是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婚的國家。在這種歡慶的時刻,很少人注意到取得合法同婚登記權的主要是本地同志伴侶,跨國伴侶因為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規定,「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因此,只有在外籍人士母國也開放同婚的狀況才有適用。該法第8條也規定該法之「適用結果有背於中華民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適用之」,但因為法務部並未以函釋的方式解釋這項法令,導致只有伴侶的母國也開放同婚的國家才適用。這些已開放的國家大多集中在北半球先進國家,如荷蘭、法國、美國等27個國家。[2] 然而,台灣作為半邊陲國家的位置,我們透過移工契約引進東南亞移工,同時多數國人往中國、東南亞經商、旅遊,連帶引發的跨國伴侶關係[3]也集中發生在同婚未合法化的東亞或東南亞國家,導致國人和東亞、東南亞的跨國同性伴侶至今無法受到台灣的這部「亞洲第一」承認同婚的法律保障。事實上,不少跨國伴侶對於跨國同婚沒有一步到位也都相當錯愕。

  魯凱族的大C在2018年接受高雄同志遊行訪談時,對著麥克風說:「5月24日,我要帶我的老婆去戶政事務所,就是前一天(5/23),我要在戶政事務所前面睡覺」,「然後隔天一大早就是排隊」。知道不能結婚之後,「我就覺得台灣很motherfucker」。她指著香港籍女友小J說:「她是我的文書處理,不是因為我不想看,是因為我越看越不舒服,我會跟她說『你就跟我講重點,到底現在怎麼了』,很無力。。。」

  凱俐和馬來西亞籍的阿唐則早在2016年立法院開公聽會時就知道跨國伴侶的部份會被排除。所以一直很不安。「(2019年)517的當下我都還是抱著一點點希望,看有沒有可能出現奇蹟,但是最後沒有,所以我就在那邊抱著阿唐痛哭。」其實不只她們哭了,和韓籍女友Romilly相戀的Akko回憶道,517當天:「在場的人都哭了。」

  憤怒、錯愕、痛哭。跨國伴侶的517,和「東亞第一」的榮耀形成巨大反差。在全球化、數位化的年代,人們親密關係的締結已遠超越地理疆界,但我們似乎還沒有準備好如何處理這些跨域民族國家疆界的同性親密。「與世界接軌」、「躍上國際舞台」一直是政府施政方針,但官方其實是選擇性的面對全球化;希望擁有全球化帶來的經濟效益或國際能見度,但並不歡迎跨國人口流動所引發的慾望、情感與親密關係。

  接受我們訪談的四對同性伴侶中,除了Akko在澳洲留學時,認識為了體驗世界在當地打工度假的韓籍女友之外,其餘三對伴侶都是透過網路交友,或是臉書上的女同志社團認識的。她們的伴侶大多在移居台灣之前,往往已經透過網路聊天、定期視訊的方式相互熟悉、相戀;雙方情感加温,終至想要共同生活、同居共食就像諸多因為跨國旅遊、留學或網路交友而相戀的異性戀伴侶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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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塑跨國性遷移的機制

  為了與相愛的人共同生活而跨國移居,有時被過度浪漫化成「為愛走天涯」,或是凝結為淒美的「飄洋過海來看你」,但對現實中的跨國同性伴侶(尤其是受薪勞工階級)而言,常混雜著情感、物質與文化的考量。例如,雙方國家的移民法規對移居的規定、能否跨越語言與文化隔閡在對方母國找到合適的謀生工作、哪個國家的薪資結構與生活條件可以讓她們比較自在的生活、哪個國家對同志比較友善,以及雙方如何處理自身和原生家庭間的親情與家庭責任等等,都是跨國伴侶考量由誰來移動的主要因素。

  在我們針對跨國伴侶的訪談資料中,來自東南亞的跨國伴侶,往往對於蔡英文總統在任內能推動同婚通過給予正面評價,有些完全不避諱自己是「英粉」。她們也都認為台灣比起香港、菲律賓、馬來西亞,對同志是相對友善的社會。阿唐在馬來西亞雖然交過一任女友,但也是「很低調」,反而透過網路結織台灣拉子。在凱俐之前,也和一位台灣女友維持五年的遠距關係。期間,每年飛一趟台灣,讓阿唐覺得「好像無法一起下去,沒有未來啦!」和凱俐相戀後,2016年凱俐飛去探望她,阿唐家人辦了家宴,凱俐也「敬茶」了,阿唐的家族等於正式接受兩人的關係。類似的,Akko也談到,Romilly在韓國也很少公開談女同志一事,台灣的氛圍對同志相當友善。Chaya甚至說,跨國不能結婚當然令人失望,但如果在香港,「可能永遠都只能當朋友」。

  此外,這些伴侶選擇來台灣居住的原因也都和台灣的生活費是相對能負擔的有密切的關係。Akko無法隨伴侶移居韓國,因為她必需經營家族事業,同時她去了韓國勢必找不到工作,兩人也會面臨生存危機。類似的,凱俐自行成立一個出版社,「校長兼撞鐘」還是可以維持不錯的生活,一旦移居馬來西亞很可能找到不合適工作或薪資太低。而兩個香港籍女性也都不假思索地依台灣伴侶而居,因為香港昂貴的房價與生活費都不是她們這樣的勞工階層可以負擔的。這些很現實的考量都是她們選擇移居台灣的關鍵。

 

 人生在短期停留簽中切割、重組

  移民管制,關係到民族國家對外來移民的想像,以及它希望誰可以成為「我們」、誰不能成為「我們」的共同體想像。這種移民管制充滿種族化、階級化色彩(曾嬿芬,2004;藍佩嘉,2005)。前述這些想要同居共食的跨國伴侶的日常就得涉法在台灣的移民法規中找到可能的來台路徑,並估算各種可能性,而她們的人生也因為移民簽證的種類與限制而陷入被切割、暫停、重組,甚或來回穿梭在各種(對應著不同移居者權利與義務的)不同簽證之中,轉換移民身份,在移民體制的縫隙中求生存。

  在全球旅遊興盛的年代,旅遊簽幾乎是最容易取得,但也是限制最多的簽證。前述五個移居者,最初幾乎都是申請旅遊簽來台,但台灣充滿種族、階級色彩的旅遊簽讓不同國籍的人呈現階層化的跨國移動能力。旅遊簽證屬短期停留簽證,一次停留的時間有14天、30天、60天、90天四種 [4],由移民官審酌個案情形自行裁量。以前述的五個外籍人士為例,香港通常可以取得三個月,再延長一次(俗稱3+3),如此就能在台灣停留180天。來自香港的Chaya和小J都以3+3的旅遊簽證來台,並以旅遊簽分別在台灣生活了十年和四年之久。然而,移民署官員給馬來西亞人的旅遊簽證期通常無法和香港相比。2016年凱俐和阿唐幾番考量下決定讓阿唐以旅遊簽證來台,阿唐從家鄉太平開車五小時南下吉隆坡,只取得「觀光簽證六十天,但是它有加註一個『不得延長』」。這也使得馬來西亞籍的阿唐無法以旅遊簽滿足想要共同生活的欲望。

  阿唐直白的說「只是因為她(凱俐)在這邊,不然完全沒有想要(移民)」。為了取得較長期的學生簽證,在馬來西亞已經有專科學歷,並有工業繪圖專業的阿唐,於2016年九月以35歲高齡來台灣註冊為外籍生,從大學部讀起,一直到今年六月取得台灣某私立大學文憑。學校的老師和同學都知道,她是為愛走天涯,也都給予鼓勵,但個中滋味少有人知。四年過去,跨國同婚沒有實現,阿唐於今年九月再次註冊,繼續攻讀碩士學位。愛得越深,被迫學得越多。類似的,Akko的韓籍女友Romilly在澳洲相戀後也面臨Akko回台後兩人關係如何維繫的問題。於是Romilly以短期學生簽的方式申請來台灣學中文,長達九個月。因為韓國明列為在17個可以來台打工度假的國家,於是2019年四月再改為打工度假簽證,以便可以在台停留一年 [5]。打工度假停留前間,Romilly也從事一些翻譯和教韓文的工作,並在今年四月快期滿時出境。原本想改用旅遊簽再來台灣,但受疫情影響至今無法來台。

 

協商跨國親密生活

  跨國同性伴侶的親密敘事說明了,民族國家的移民管制如何形塑了同志伴侶的私人情感與生活的安排。同時,移居路徑的選擇一方面關係到移居者所擁有的文化、經濟與社會資本,另方面也關係到移居者母國和台灣在全球政經結構中的關係。同時,一旦做了決定,她們的移居生涯也進入相當不同的軌道—短居遊客、打工度假、專職學生、移工等截然不同的移居身份,並對應一組性質各異的權利與義務。

  旅遊簽顧名思義是給短期外來訪客觀光用的,它著眼於移居者的在地消費,因而並不允許移居者工作。這導致以旅遊簽長期在台生活的同性伴侶,除了每半年得出境一次之外,也無法在台工作、也沒有健保,成為移民體制下結構性徹底的經濟依賴者,也加重跨國同性伴侶的經濟負擔,增加維繫上的困難。例如Romilly剛來台灣時弄傷眼睛,因為沒有健保,又不想讓Akko負擔就醫的昂貴費用,兩人大吵一架。魯凱族的大C高職畢業後進入職場,用她的話來說,舉凡可以獲取收入的工作,包括送貨、工地、殺雞各種「體力活」她幾乎都做過,但她的工資相當有限,而且工作相對不穩定。在經濟相對困窘的情況下,小J有時會打黑工以貼補家用。小J每半年必須出境一次的規定,對兩人造成沈重經濟負擔,但也開啓大C前所未有的跨國經驗。從沒有出國過的她,跟著小J一起回香港,或是兩人同赴鄰近的泰國遊玩,算是在強迫出境的過程中共同經營一些美好的記憶,而這些記憶與陪伴也把她們綁得更緊。

  同為香港籍的Chaya,曾經在物流業工作,移居台灣後被迫成為沒有收入的經濟依賴者,只能偶爾做些網拍賺取自己的零用錢。她的伴侶Basia是桃園某知名電子廠的作業員,為了負擔兩人的生活,特別排上大夜班,並主動爭取加班機會,以維持每月約六萬元的收入。但即便如些,碰上電子業景氣不佳,無法加班時,兩人的關係也會連帶受到影響。2011-2012年間,Basia因為無班可加,收入只有三、四萬元,她跟Chaya說「妳先回香港」,等經濟狀況好再回來。Chaya心裏一沈,「覺得有必要這樣嗎?」那回去之後何時再來?經濟困難擺在眼前,她也只能回去。回到香港要找正職工作似乎也不恰當,因為無法預期何時會再離開。於是她找了一家糖水店去當女侍,等著回台灣。在這一年間,兩人只能透過視訊「看得到、摸不到」的方式來維繫感情。長達一年的等待、思念與牽掛的經驗,即使這麼多年過去,她講來還是難掩傷心、鼻酸。

  仰賴學生簽證的阿唐則取得部份經濟權利。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外籍生每星期打工時數不得超過二十小時,所以阿唐在學期間可以在校園內打工,也透過熟悉出版界的凱俐取得到出版社或書展打零工的機會。然而,這種工作證是依附在學生身份之外,因而當阿唐在今年六月大學畢業,她立即失去打工資格,得等到九月研究所開學才能再打工。另外,熟悉中文,又有馬來語導遊證照,讓她可以透過旅行社專門帶馬來西亞穆斯林旅遊團在台灣旅遊,這也是她可以獲得相對高收入的打工機會,但這類導遊工作也是很少數。問道阿唐這些工作能否供給她在台灣的生活?她答道:大部份「都是我媽媽在支持我」。此外,她的大哥也會支助她和凱俐回馬來西亞的旅費。年近四十為了維繫跨國同志戀情,無法從事專職生產工作,還得仰賴原生家庭提供經援,不停地拿學位。見證跨國同性親密,代價何其高昂。

  不同的簽證,不同的身份,不同的權利義務。以各種長短不一的簽證試圖維持長期親密關係實在是很艱辛的歷程。「為愛走天涯」忽略了國家移民體制如何粗暴的讓跨國伴侶陷於簽證到期、出境、再入境的定期性焦慮與龐大的經濟支出。這些移民管制也忽略了移民作為個體和一般人一樣,是擁有血肉、情感、欲望並需要進行經濟活動的主體。其實如本文一開始就指出來的,同性伴侶這些艱辛的移居歷程並不是無「法」可解,法務部一紙函釋就可以解套。類似的案例,在國際間也都有例可循。正視跨國同性伴侶的親密需求,才配得上「東亞第一」。

 

經作者同意,本文轉載自《巷仔口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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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的資料是作者參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進行中的「亞洲跨國同性伴侶口述史--跨越國族、種族、性傾向、性別、與階級的親密關係實踐」訪談計劃所取得的資料。訪談者除了本人之外,還包括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組訓的一組工作團隊,但訪談過程都依相同的訪談大綱進行,並繕打逐字稿後進行資料分析的工作。

[2] https://tapcpr.org/main-topics/tssm

[3] 本文聚焦於停留期間轉換簽證類別的跨國伴侶,因此沒有涉及簽證類別轉換的東南亞移工的跨國戀情不在討論之列。另外,中國和台灣的關係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另成一個系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的計劃有專文討論這部份,本文也就沒有討論這部份。相關文章

[4] https://www.boca.gov.tw/cp-237-3822-b12d4-1.html

[5] 韓國籍人士申請赴台打工度假停留簽證作業要點,請見網址https://www.roc-taiwan.org/kr/post/385.html。流覧日期:2020.10.20

 

參考資料

曾嬿芬,2004,引進外籍勞工的國族政治,《台灣社會學刊》,32: 1-58。

藍佩嘉,2005,階層化的他者:家務移工的招募、訓練與種族化。《台灣社會學刊》,34: 1-57。


發佈日期: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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