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釋憲辯論庭 精彩回顧 Part 1】針對羅昌發大法官的提問回應
2017/3/24 司法院大法官針對祁家威婚姻平權釋憲案召開亞洲首見的言詞辯論庭,這個案件自2014年起即由伴侶盟律師團義務代理,也是祁先生過去三十年投身同志運動首度不再單槍匹馬孤軍奮鬥的開始,伴侶盟律師團在第一線與祁大哥並肩作戰,從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走到大法官受理釋憲聲請的現在,戮力以赴期盼開展同志平權新的里程碑。
這段影片是憲法法院開庭時,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律師回答羅昌發大法官提問,針對以下幾點闡述意見:
1.對於憲法第22條(婚姻自由)、第23條(對基本權利限制的要件、比例原則)如何適用的見解(因法務部主張「同性婚姻」不是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婚姻自由)
2.如果針對同性伴侶另立一個法,權利與現行婚姻差不多,但名稱叫「同性婚姻」?
3.對於法務部長邱太三當庭所質疑:將來同性婚姻產生後,祖先的牌位,要寫兩個都「考考」還是「妣妣」?
4.我國憲法是否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歧視?(法務部認為憲法平等權規定,所禁止之歧視,僅針對男性與女性間,兩性平等的問題)
開完庭後,我們深深知道,當政府持續假中立裝無辜,勇於擺爛,民間更需要強大的監督與要求改革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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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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