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聚案進程
伴盟自 2019 年底開始就透過影響性訴訟,希望從「團聚簽」為兩岸同性伴侶打開結婚路。當時兩岸同性伴侶 Ryan&Righ 本來就規劃要去美國登記結婚,因此義無反顧的加入公益訴訟行列,由 Righ 提出美國結婚證明申請來台團聚。
然而,Righ 申請團聚遭到移民署駁回,理由只是因為 Righ 沒有提出中國政府發出的結婚證明,導致 Righ 的申請自始被駁回,甚至沒有機會開啟面談程序。
伴盟律師協助 Righ 提起訴願、訴訟,最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 Righ 所提美國結婚證明既已經我國外館驗證,已證明婚姻有效,於2022年判決 Righ 部分勝訴,並要求移民署應該在承認 Ryan&Righ 婚姻有效之前提下,讓 Righ 至少有機會進行結婚面談。
Ryan&Righ 原本以為上述部分勝訴判決已經打開通往結婚面談的道路,但沒想到苦等 4 個月後,移民署居然賴皮,改口以「美國結婚不適用兩岸條例」這種莫名奇妙的藉口,再次拒絕 Righ 的團聚申請...
於是,我們只能再次來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希望這一次能透過司法幫助當事人實現權利,不要再讓行政機關怠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