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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5

同性婚姻平權案 5/24公布釋憲結果

[自由時報/項程鎮]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昨天表示,同性婚姻平權案將在下月廿四日下午四時公布釋憲結果;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釋憲結果贊成同性婚姻平權的機率頗高,但是否會直接宣告民法婚姻制度相關條文違憲,以及應否另訂「同志伴侶法」等專法,各自過關比率都接近五五波。

大法官會議上月廿四日針對同性婚姻案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大法官最晚須在言詞辯論後兩個月內公布釋憲結果,司法院昨天宣布的釋憲日期,剛好是法令規定期限的最後一天。

不少法界人士判斷,本案動見觀瞻,大法官們可能為求慎重,加上對於釋憲內容文字需要字斟句酌,才會選擇在限期屆滿前公布。

法務部長邱太三在言詞辯論時指出,民法規定婚姻以一男一女為限,並未違反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也沒有違反平等權,法務部規劃另訂專法保障同志婚姻平權,若推動同性婚姻而修改民法的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將須修改相關法律。

本案釋憲聲請人祁家威反對另訂專法,主張專法是給同志伴侶的「次等公民不平等對待」。台北市政府代理人廖元豪副教授指出,大法官如有疑慮,可以先界定「同性婚姻應受保障」,技術面交立法機關處理。

司法院指出,本案由台北市政府和祁家威各自聲請釋憲,針對民法第四編親屬第二章婚姻規定,認為已讓「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違反憲法平等權等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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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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