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公投(愛家公投)
2018年初,下一代幸福聯盟(簡稱下福盟)提出三項公投提案--婚姻定義公投、專法公投及禁止實施同志教育公投,並將之稱為「愛家公投」。但若細看其提案內容,愛家公投的目的有兩個,第一、將同志排除於民法婚姻之外,第二、禁止中小學教導與多元性別相關的知識。一個將同志家庭排除台灣社會的公投案,絕對與「愛家」無關,其目的是「反同」。
伴侶盟堅決反對愛家公投,不但第一時間提起反制司法訴訟,並自四月開始發起「對反同公投說不」、「公投兩好三壞」等行動,透過文宣生產、出團上街與參加電視辯論等方式,以期說服大眾對反同三公投投下不同意票。但遺憾地,在資源極度不對等與反同團體違法造謠之下,三案最終仍以七百多萬對三百多萬投票通過,影響同性婚姻的立法形式與性平教育的落實。
反同公投(愛家公投)效力
自從反同公投通過後,反同組織就大力鼓吹「公投效力大於憲法」的荒謬言論,惟反同公投僅是法律位階的公投,其結果不能推翻具有憲法位階的釋字第748號解釋,至多只能拘束同性婚姻之立法形式(即不修民法,而是另立專法承認同性婚姻)。
且即便政府另立專法,法案必須讓同性別二人得建立「婚姻」關係,法案內容也需平等於異性配偶間的權利義務,否則將不符合釋字748號解釋意旨!
公投最新後續:
2019年5月17日,立法院逐條表決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 號解釋施行法》;2019年5月24日,全台戶政開放同性辦理「結婚登記」。
下福盟主張「禁止同志教育」公投是針對性平法施行細則第13條的(重大政策的)複決,此公投若是通過了,會導致該法條中的「同志教育」字樣被刪除,但是這不代表老師不能在課堂中教授與同志相關的知識。雖然性平法施行細則中的「同志教育」被刪除,但性別平等教育法並未更動,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立法精神與內容,性別平等包含「性別認同」、「性別特質」、「性傾向」的平等,因此若學校不教學生何為同志與跨性別,將嚴重違反性平法。
公投最新後續:
2019年4月2日,教育部將《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修正為:「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其後,在立法院院會進行「備查」時,反同團體聯合國民黨及親民黨團提議,進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審查」程序。
撤銷反同三公投行政訴訟
伴侶盟在反同三公投提出後所發動的反制訴訟目前仍在進行中,若未來判決認定反同三公投違憲、違法而撤銷,公投效力將被全面推翻,行政院與立法院將不受公投結果拘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資訊,歡迎大家前來旁聽:
2018/12/6 9:40 隔離專法公投撤銷案(準備庭):法庭紀要
2018/12/6 10:10 婚姻定義公投撤銷案(準備庭):法庭紀要
2018/12/11 14:30 禁止同志教育公投撤銷案(準備庭):法庭紀要
2018/12/20 10:20 隔離專法公投撤銷案(準備庭):法庭紀要
2018/12/20 11:00 婚姻定義公投撤銷案(準備庭):法庭紀要
2019/2/13 14:30 隔離專法公投撤銷案(言詞辯論庭):法庭紀要
2019/2/13 婚姻定義公投撤銷案(言詞辯論庭):法庭紀要
2019/7/25 15:30 禁止同志教育公投撤銷案(言詞辯論庭):法庭紀要
2019/8/8 15:30 禁止同志教育公投撤銷案(宣判):尚未收到判決書
反同公投電視辯論記錄
2018年11月,在針對反同公投召開的電視辯論上,伴侶盟團隊就公投效力、釋字748的真意、同志教育議題等,一一回擊各種恐同謠言與錯誤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