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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26BookBar側記│6月場《教學越界,性公民權的大學校園實踐如何可能?》

6月場《教學越界,性公民權的大學校園實踐如何可能?》

講者:陳宜倩教授

影片螢幕上播放著哥倫比亞大學學生Emma SulKowicz搬著床墊在校園走動畫面。事因源於她對校方處理其性侵申訴的不滿,而該名施暴男同學與她仍在同一個校園活動,她決定將畢業論文與行為藝術結合,發起「Carry that Weight」的行動,堅持每天在校園內背著象徵案發現場的床墊,以抗議校方的失職,直到畢業典禮為止。

這是六月場「帶一本書來Book Bar」活動的開場畫面,東吳大學人權碩士學位學程教授陳宜倩開場以這個案例作為引言,帶領讀者進入當晚的讀本《性公民權:「知情同意中,曖昧不明的性界線到底是誰界定的?」哥大里程碑研究,剖析性侵害與權力、階級、空間交錯的社會性因素》(以下簡稱《性公民權》),並由伴盟創會理事長許秀雯律師擔任主持。

宜倩老師認為通過這本書,可以反思臺灣校園與社會現況,如何超越個案與懲罰的視角,更為系統性地理解與改善制度與文化環境,邁向尊重、溝通與平等的情感學習與相處。

 

從公衛來溯源

透過播放Emma SulKowicz抗議的影片,宜倩老師提到,這個事件在2014-2015年曾引起廣泛關注,也讓社會看見,即使是著名大學,在面對性侵問題上仍會有處理不當的情況。而這本書的深入民族誌是在2015-2017年間進行。她也指出臺灣其實早在2004年便實施《性平法》,並逐步在校園落實相關申訴與調查機制,比當時的美國頂尖大學走得更前面。

《性公民權》研究團隊在哥大進行了150多次深度訪談,針對1600多名學生實施大規模調查,並每日追踪500名學生長達60天的日常生活。同時,研究者也透過參與式田野觀察,在宿舍房間、兄弟會和姐妹會會所、禮拜場所、酒吧等場域,與學生相處,從公共衛生角度了解學生的校園性生活、性侵害經驗、與社交壓力等。如此龐大且紮實的研究方法,最終試圖回答一個根本問題:為什麼性侵害在大學生活中如此常見?研究顯示,到畢業時,多達三分之一的女性和近六分之一的男生遭遇過性侵害。

宜倩老師認為,臺灣現行的性教育多數強調性的負面風險,例如強調「性要延緩發生、避免懷孕」等議題,卻忽略了「性可以是美好」,且能作為人格發展正面價值的可能性。她希望能借鑒這本書,將相似的研究方法應用於臺灣脈絡,進一步追溯性侵或性騷發生的社會根源,以及深入了解本土大學生的性健康狀況。正如她所比喻的,面對海洋或水源污染問題不能僅靠淨灘來解決,而是要去調查誰在製造污染源。

 

性計劃:多樣化的動機

透過「性計劃」、「性地理」與「性公民權」三個概念,作者提供了一套重新理解年輕人的親密關係是受到哪些力量所影響的框架。宜倩老師分享,書中的「性計劃」可以用來理解人們從事性行為的背後多樣化動機,未必只是處理情慾或生理快感,可能也跟社交關係、宗教價值有關。例如,有些學生希望透過與校園內最受歡迎的人建立親密關係,來提升自身在同儕圈的社交地位;也有人因宗教信仰把守貞視為重要目標,認為婚後才能發生性行為。不同種族、宗教、性傾向的同學會呈現出多元的性計劃,而「沒有計劃,也是一種計劃」。

然而,宜倩老師也強調,若彼此對性互動的期望與想像錯位時,就會發生衝突與傷害。她也請讀者反思自身成長經驗中,無論是正式或非正式教育,究竟提供了多少資源,協助年輕人在面對親密關係或性實踐時,能做出知情與自主的選擇。她指出,現實中人們對於性知識的匱乏比想像中更普遍,無論是對自己的身體構造、避孕方式到知情同意的理解,都存在許多誤解。當缺乏相應的知識與資源時,在性探索的過程中可能就會面臨風險。

 

性地理:空間的機會與風險

  談到書中的第二個核心概念「性地理」,宜倩老師指出,親密關係與性行為不會發生在真空之中,而是受到特定空間、物質條件與社會環境的影響。例如,研究發現酒精在大學生社交生活中經常扮演重要角色,並非因為「酒後亂性」,而是許多人想要藉此降低面對性與親密關係時的焦慮、羞恥感與不安。同樣地,宿舍制度、校園空間與經濟條件也會影響學生發展親密關係的方式。當宿舍缺乏私人空間時,學生可能轉向校園角落、公園或校外場所約會,而這些空間往往同時伴隨安全風險。

宜倩老師進一步說明,不同階級、種族、性傾向與性別認同的學生,能夠接觸的空間資源並不相同。例如,LGBTQ學生可能依賴特定酒吧或社群空間尋找認同感,而經濟條件較弱勢的學生則可能面臨更多居住與安全上的限制。換言之,不同的社會位置會影響學生可能遭遇不同程度的地理脆弱性。她認為,每所大學會發展出不同的性地理樣貌,而理解這些空間如何影響學生的性實踐,是很重要的。

 

性公民權性自主需要練習

針對「性公民權」,宜倩老師指出,這個概念不只是法律層面上的權利觀念,而是要強調成為「性自主權」的主體能力。她分享,書中許多案例顯示,雖然學生普遍知道「知情同意」(consent)的重要性,但在真實情境中卻往往難以判斷與實踐。而性別規範也深刻影響人們對權利的理解。秀雯律師舉例說明,在異性戀框架下,男性往往認為自己應該負責主動的角色,女性則被期待負責拒絕、默許或配合,甚至有些人會有個錯誤認知,以為「如果女性挑起男性的性慾要負責」,導致部分男性產生女性在特定情境下必須滿足自己的「應得感」(entitlement);而部分女性則在特定情境下會有「難以明白拒絕」的困境,從而讓渡或放棄自身權利。

宜倩老師認為,真正的性公民權,是需要許多練習,並且要有一些共同的語言與理解基礎。首先,要清楚認知自身慾望與需求,擁有表達意願的語言與自信,並且理解他人的界線,在平等的基礎上與他人協商,必須認知到對方也擁有同等的性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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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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