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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

兩公約第四次結論性意見出爐│伴盟重要議題皆獲得國際人權專家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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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第四次結論性意見出爐,伴盟重要議題皆獲得國際人權專家關注

今年的兩公約(ICCPR & ICESCR)國際人權審查,伴盟全程參與、一場都沒有缺席!我們努力將台灣性別人權的現況帶到國際專家面前,就是為了確保這些重要議題不被忽視。

很開心此次伴盟提出的重要議題,幾乎都被國際人權委員明確的寫入本次的「結論性意見」中,表達對於性別人權議題的高度關心,包含:

性別變更取消強制手術

委員明確提到最高行政法院2023年判決「要求跨性別者必須接受性別肯認手術才能變更法律性別,高度侵害個人身體自主權、健康權、人格權」,但政府卻未修正相關行政命令之現況。

並直接指出目前狀況導致尋求性別變更的個人,以及面對申請的行政機關與法官,都面臨法律的不確定性,強調政府應基於最高行判決,盡速推動相關立法變更。

同婚親子關係、收養與國籍取得仍不平等

同婚所生子女與異性婚所子女相比並未獲得平等對待,仍需透過繼親收養建立親子關係。

委員特別關切,部分法院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4條,導致有同性婚姻家庭兒童被拒絕的收養聲請案例;委員強調: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一切決定之考量,確保兒童不會因歧視而被剝奪基礎法律保障之家庭關係。

台灣中國同婚及兩個外國人的同婚

兩岸同性婚姻仍須於第三國登記結婚,此政策不可避免地造成財務及行政上的負擔,鑒於其對家庭生活之顯著影響,政府應盡速就此差別待遇情形進行檢討。

另針對一方/雙方所屬國不承認其結合之外國人士之同性婚姻,委員對台灣現況應有誤解,伴盟已協助釐清,有望在最後定稿版獲得更新意見。

綜合性反歧視法立法

委員直指臺灣仍欠缺一部綜合性的反歧視法,應明列各項被禁止歧視之事由,並採行對歧視之完整定義;委員更進一步以LGBTI作為舉例,說明雖然目前有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但在其他情形下並未受到相關保護。

人工生殖

委員特別關注臺灣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納入女性同性配偶及單身女性之狀況,建議政府儘速通過該等修正草案。

跨性別受教權

委員特別提及收到來自LGBTI群體之意見書,凸顯出教師、行政人員及其他學生之霸凌、騷擾,以及對其性傾向不尊重的狀況仍持續存在。

國際專家的建議是對台灣政府的嚴正提醒,伴盟將以此結論性意見為基礎,繼續推進制度改革!

邀請大家持續與伴盟並肩,一起監督政府落實改革,

直到每一位 LGBTI 夥伴,都能在這塊土地上安心、自由、有尊嚴地生活。


發佈日期: 202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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