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看伴盟2023工作成果】伴盟怎麼做? ——我們如何一步步推進免術換證?
伴盟怎麼做?——我們如何一步步推進免術換證?
在台灣若要變更性別登記,根據內政部 2008 年發布的函釋,當事人需出具兩張精神科醫師診斷證明書、以及摘除性腺及性器官的手術證明書,嚴苛且不合理的制度造成台灣大多數跨性別者無法取得符合自身性別認同的身分證。根據伴盟在2020年做的《跨性別人權處境調查報告》,在518位填答者中,有88.22%的人尚未變更性別,其中有為數不少的人明確表達對手術必要性及安全性的質疑。
然而,台灣社會仍存在著根深蒂固「非男即女」、「異性戀中心」的性別二元觀,使得無法換證的跨性別者經常在校園、職場、社會生活中被迫出櫃。為了修正現行強制手術的規定,伴盟透過訴訟、參與國家人權會議、政策遊說持續敦促台灣政府。
為什麼強制手術要件應該被廢除?
在台灣,如果要變更性別登記,需要取得兩張精神科醫師證明、並進行性腺及性器官摘除手術;隨著各專業領域的發展,人們已經逐漸理解「跨性別是人類多樣性的一部份」,綜觀各國性別變更登記的制度,也大多都是朝向「程序更簡易、去醫療化、維護當事人尊嚴」的方向進行改革。世界上已有大約五十個國家,變更性別登記不要求必須手術,其中也有愈來愈多甚至不要求提出任何醫療證明。
台灣則是自2012年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就曾提案要求放寬標準,CEDAW與兩公約國家報告審查之結論性建議也多次要求政府應廢除強制手術要件;雖然2022年國家人權委員會發布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已將其納入方向,但牛步的改革對跨性別者而言是難以承受的折磨。
伴盟怎麼做?
1)司法訴訟
伴盟律師團協助多位跨性別公民進行司法訴訟,在法庭上屢次取得重要成果,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乃至若干大法官,都陸續做出有利免術換證的判決或是見解,並一再肯定性別認同屬於基本權,手術與一個人的性別認同無實質關聯;必須承認人民身體自主權,不應迫使人民以傷害自身健康、身體完整性為代價來交換。
2)參與國家人權會議
自2012年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就曾提案要求放寬變更性別的標準,伴盟持續出席國際人權公約審查會議,在會議上向來台的人權專家表達意見,並獲得專家肯認。
CEDAW與兩公約國家報告審查之結論性建議也多次要求政府應廢除強制手術要件!
►2014年
CEDAW公約第二次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性別認同是基本人權,且無必要強迫或要求摘除生殖器官,個人傾向應該得到尊重。」
►2017年
兩公約第二次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在跨性別者方面,委員會建議政府以法律明文承認跨性別者自由選擇的性別認同,不受非必要的限制。」
►2022年
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審查結論性意見:「委員會建議政府立刻廢除變更性別的強制性器官摘除手術。」
3)社會對話
除了司法訴訟,伴盟也持續透過社會倡議,讓更多人正確地理解免術換證。我們積極關注世界上其他國家的法制變革、並隨時更新在伴盟社群平台——全世界有將近200個國家,其中已有大約五十個國家/法域,變更性別登記「不要求」必須手術。也就是,全球已有將近四分之一的國家已經免術換證!其中更有至少二十個國家走向自由換證(完全不需提出任何醫療證明或非醫療證明,亦不需司法裁判),積極肯認跨性別者的性別認同。除了網路上的社會對話,伴盟自2022年開始,即開始「認識跨性別小先鋒」計畫,我們培訓對話志工,讓志工們能上街與民眾分享跨性別知識,促進社會的友善氛圍,2022年起總共促成15場出團、1600次對話。該計畫開辦以來,我們感受到面對面溝通帶來的能量、多次成功溝通的經驗,也讓我們決定在2024年持續延續小先鋒培訓計畫。除此之外,伴盟也持續在跨性別相關活動(如:看見跨性別藝文展、政策座談)中,與參加者溝通免術換證議題;並與媒體合作,製作相關專題、當事人專訪等,期許透過議題的曝光,增進社會的友善氛圍。
發佈日期: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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