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盟聲明:從監察院調查結果開始,停止讓跨性別無意義受苦!
11/20是跨性別追悼日,監察院通過監委紀惠容針對「內政部繼續延用97年發布之行政命令以強制手術作為性別變更要件」之調查報告,結論認定強制手術要件「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CEDAW及兩公約意旨,嚴重侵害人民身體權與健康權」,並要求內政部儘速檢討改進。
監院發布新聞稿,明確指出強制手術要件造成重大人權侵害,違反國際人權公約與各國性別變更政策明顯趨勢,且已有瑞典、荷蘭等國家為此過去的錯誤政策而賠償跨性別者,我國司法更已對此有穩定見解,行政法院普遍認定強制手術要件侵害人民權利過鉅,而於個案判決中紛紛改採「弱醫療」模式(僅需提出精神科醫師證明,不以手術為必要)。
2021年伴盟律師團義務代理跨性別女性原告小E,獲得全台第一起廢除強制手術要件全面勝訴案,過去5年來迄今,行政法院已累積11起判決認定內政部強制手術函釋違憲而拒絕適用,其中9起判決跨性別者全面勝訴而得以直接換證(另外兩起,其中一個係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另一個則牽涉非醫療證據之適用,但亦均認定內政部行政命令要求強制手術要件係屬違憲)。
我們都知道行政院雖於數年前即已委託學者進行相關主題之法制化研究案,卻至今未肯善用研究結論和建議,具體朝「弱醫療」法制化方向前進,而本來解鈴還須繫鈴人的內政部亦始終消極以對、怠不作為,伴盟對此予以嚴厲譴責。
我們衷心感謝監委紀惠容正視跨性別公民長期受國家機關侵害的基本人權,受理陳情並展開本次調查。我們注意到紀委員在調查報告更進一步呼籲「跨性別者態樣類型多元,所面臨心理或生理治療需求亦不相同,行政院允宜會同所屬機關瞭解跨性別者所面臨之生活處境及需求,以提供適當之社政醫療、法律扶助等資源挹注及支持,並強化社會溝通及教育,以消除社會對於跨性別者之偏見及歧視。」對此,我們敬表贊同並深切期待行政院與內政部能遵照以上調查結論之要求:
一、儘速廢除強制手術要件,停止國家暴力,還給跨性別公民完整的身體自主權和性別自主決定權,停止讓跨性別人民無意義的受苦,回復完整的人性尊嚴。
二、政府應積極研議與提供有助於消除相關「性別認同」歧視的法律與政策,加速綜合性「反歧視法」之立法。
三、應提供跨性別者在醫療、法律扶助、心理健康等資源與支持,讓跨性別公民無分年齡、階級、城鄉⋯⋯都可以享有適足的生活所需,安居樂業在這一片土地上。
發佈日期: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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