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專家團體支持跨性別人權:廢除強制手術公眾連署正式開跑!
近百專家團體支持跨性別人權:廢除強制手術公眾連署正式開跑!
有鑒於跨性別者性別肯認取消強制手術要件持續受到國家漠視,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邀請重要的團體與社會領袖,共同發起「停止將強制手術作為性別變更的必要條件──還給跨性別者性別自主決定權」連署行動。今(8/13)於台北召開記者會,正式公布本次連署的共同發起團體與共同發起人名單,並邀請更多支持跨性別人權的社會各界代表與民眾共同發聲,要求行政部門立即回應人民訴求。
本次連署匯聚來自人權、性別、法律、醫療、教育、輔諮、學生、原住民族、身心障礙、勞動、性產業工作者等多元領域的團體與行動者,並獲多位法學、社會學、醫學、社工界及宗教界領袖共同發起。這份跨界集結展現了社會各界對「廢除強制手術」的高度共識,也呼應了消除跨性別者長期的歷史性污名與制度性排除的迫切需求。
📢本次連署訴求:
1. 內政部應立即撤銷2008年函釋中強制手術的規定。
2. 在立法尚未完成前,內政部應先透過命令,在尊重跨性別者性別自主、身體權的前提下,提供跨性別者變更性別登記的暫行措施。
3. 行政院應加速立法進度,在尊重跨性別自主認同、合乎最新醫療與研究結論、並在合乎比例原則的條件下,讓跨性別者能夠合法做自己,不需以身體代價換取法律承認。
完整連署聲明:https://bit.ly/47jWT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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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連署的背景:
伴盟及多個人權團體已於2025年3月赴監察院陳情,監察院紀惠容委員已受理並啟動調查程序。截至2025年6月底,已至少有七起免強制手術即可變更性別的勝訴案例,法院明確指出:內政部的手術要件違反《憲法》保障的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原則,並侵害當事人健康權、人格權與人性尊嚴。其中一案甚至一度聲請釋憲,儘管最終不受理,但大法官的意見書仍直指該函釋「有違憲之虞」。事實上,國際人權機制早有一致立場,早在2014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結論性意見即指出:「性別認同是基本人權,且無必要強迫或要求摘除生殖器官,個人傾向應該得到尊重。」2016年與2022年《兩公約》結論性意見也多次強調:「建議政府以法律明文承認跨性別者自由選擇的性別認同,不受非必要的限制」,並直言強制手術作為性別變更的要件應立即廢除。
然而,即便有法院判決、有國際壓力、有人民陳情,內政部卻始終未修正這項違法違憲的函釋。在法院質疑政策修正進度時,官方僅以「有持續開會」回應,甚至曾被法官駁斥:「開會不是進度!」這樣的消極態度,讓跨性別者被迫走上曠日費時、費力傷神的訴訟之路。對於許多已經身心俱疲的當事人而言,這個立法與行政怠惰,是對實現人民基本權利的重大延遲與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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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許秀雯|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律師團召集人
法院已有穩定見解認定跨性別者變更性別不應被要求進行性腺與性器官摘除手術,且有最高行政法院及憲法法庭的支持,然而行政部門仍依循內政部 2008 年發布的函釋,拒絕廢除強制手術規定,並以「未來要立法」當作延遲改革的藉口。
保障與實現人權一刻都不能再等,許秀雯要求內政部立即撤銷違憲函釋,提供跨性別者暫行措施,並加速立法進度,讓跨性別者不必以身體代價換取法律承認。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
跨性別者在人權保障上長期遭受歧視與污名化,政府遲遲未落實免術換證政策,已明顯違反《兩公約施行法》。
施逸翔回顧,早在 2013 年《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審查,第 54 點結論性意見已指出,包括跨性別者在內的多元性別認同者,長期遭受排斥、邊緣化與侵害。當時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就已經有廢除手術要件的明確定見,並要求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召集各部會研商完善跨性別性別登記措施。然而 12 年過去,行政權卻持續放任這項明確違反人權公約的函釋,施逸翔強調:「內政部函釋位階非常低,今天就可以撤銷。」
張小虹|台灣大學外文系特聘教授
張小虹強調,內政部函釋以「強制手術」作為跨性別者更改性別登記的要件,就是在展示性別二元化的國家暴力,在這個想像中,女人不能有陰莖、男人不能有乳房或子宮,否則就不能視為該性別,這是對跨性別者的懲罰,已違反性別多元與人權精神。
許多國家已對過去強制手術導致跨性別者被迫絕育的政策進行道歉與賠償,台灣有轉型正義的歷史經驗,更應深刻反省,立即取消 2008 年內政部函釋中關於強制手術的規定,等到國家要來賠償與道歉,對跨性別者來說都太晚了。
呂政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律師,法律政策部主任
內政部在跨性別換證必須強制手術的政策上,已經展現出赤裸裸的權力傲慢,長期無視司法判決,嚴重違反法治國家原則。
呂政諺說明,近年行政法院已有穩定判決認定強制手術違法、違憲,並有多位當事人已順利透過司法勝訴更改性別登記,然而內政部明知多起判決結果,卻多年不修改 2008 年函釋,導致多數跨性別者仍被迫動手術,或付出高額律師費、耗費數年訴訟才得以變更性別。
他批評,全國第一線的戶政機關不見得支持強制手術要件,卻因受限於內政部函釋,不得不跟著傲慢的內政部一起違法。他呼籲內政部應立即廢除違法、違憲的函釋,除此之外,法律扶助制度也應該要提供專案支持,減輕跨性別者在訴訟過程中的經濟負擔。
林俊宏| 台灣紅絲帶基金會| 副秘書長
強制手術的規定是個非常殘忍的一件事,呼籲大家一同連署,要求內政部撤銷違憲函釋。
吳伊婷|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理事長
吳伊婷秀出12年前製作的遊行標語:「停止強制手術、禁止性騷擾、跨性別平等」,表示跨性別社群爭取廢除強制手術政策已長達 12 年了,但政府至今仍無作為。吳伊婷批評,不是所有跨性別者都有12年可以浪費與等待,很多跨性別者期待著有一天,可以走進戶政就變更性別,而不是經過漫長的司法訴訟,或是動身體無法承擔的手術。她認為取消強制手術要件是內政部權責就可以解決,沒有黨派問題,一切取決於內政部的意志。
江孟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辦公室主任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辦公室主任江孟真表示,台灣明年將再次接受兩公約國際審查,並重申強制手術至少違反以下四大人權保障:
1. 平等與不歧視、隱私權與身體自主權
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第 7 條、第 12 條、《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 17 條、第 26 條,禁止基於性別認同的差別待遇,並要求保障隱私與身體自主。
2. 消除性別刻板與歧視的義務
違反《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2條與第5條,強制手術正是二元性別刻板化的具體實踐與再現。
3. 健康權保障
違反《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ICESCR)第 12 條,強制手術造成不可逆的身體傷害與嚴重心理影響。
4.免於酷刑與不人道對待的權利
違反《禁止酷刑公約》(CAT)第 1 條與第 16 條,禁止任何缺乏自由與知情同意、造成嚴重身心痛苦的醫療行為。
此外,國際間包括日惹原則、歐洲人權公約,以及聯合國人權高專辦的指導意見,都一致反對以手術作為性別變更的先決條件。江孟真強調:「真正的平等,不應附帶任何剝奪身體自主的條件。」
有靈|酷兒翻越 主編
有靈指出,近兩年「酷兒翻越」持續推動跨性別者的身體自主權,面對的最大挑戰就是現行「強制手術」制度。該制度要求跨性別者必須以終身絕育的代價,才能換取法定性別承認,這是對身體自主權的嚴重侵犯,也是生育正義的議題。此外有靈也批評,近年台灣部分反性別運動試圖製造「跨性別運動」與「婦女運動」的對立,然而實際上兩者可以團結,共同對抗「由生殖器官決定性別與人生」的父權思維。
憂奇|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倡議小組成員
憂奇表示,性別並不是只有性器官構造,性別同時也是社會身分。要求進行手術才可以變更性別,強化了性器官決定性別的觀念,也強化了性別的二元框架,使得非二元性別者被排除在外,在生活中也被迫揭露自己的身體隱私。
只有當制度不再要求跨性別者進行手術才得以變更性別,拋下器官決定論,我們才能夠從性別刻板印象的束縛解脫。期待二元性別框架從世界消失,有一天非二元者的需求也可以被看見,讓每個人都能獲得真正的自由。
林韋任|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理事
林韋任理事同時也是師大性壇社的指導老師,他提到過去在台師大曾發生跨性別學生於游泳池淋浴間遭歧視與驅趕的事件,對當事人而言是深刻的傷痕。對於「廢除強制手術」議題,林韋任強調,兩公約與多起法院判決都已明確指出強制手術違反人權,呼籲內政部儘速修改相關函釋,避免人民再為此不斷打官司,並邀請社會大眾加入連署。
陳昶安|國立臺灣大學女性主義研究社|學術
台大女研社學術長陳昶安表示,台灣與世界正在興起反性別與反跨運動,如果政府繼續不作為,就是在壯大這一股反性別與反人權的浪潮,因此站出來呼籲所有人共同連署廢除強制手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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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發起團體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花東彩虹嘉年華、破土、彩虹平權大平台、酷兒翻越、邊邊女力協會、桃園市性別權益促進協會、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社團法人台灣愛之希望協會、南方彩虹街6號、陽光酷兒中心、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GisneyLand紅樓部屋、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GisneyLand風城部屋、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GisneyLand桃園部屋、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GisneyLand諸羅部屋、社團法人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社團法人勞動視野協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Colorful Wi原住民多元性別聯合陣線、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國立台灣大學女性主義研究社、台灣師範大學性壇社、國立政治大學陸仁賈性別研究社、國立清華大學愛慾實務社、臺北市立大學性/別研究社、點亮咖啡、Book Bar Taipei、Trif Trans Bar、半糖愛麗絲。
📢共同發起人
尤美女(律師)、詹森林(退休公務員;政治大學兼任講座教授)、賴芳玉(婦女兒少權益律師)、釋昭慧(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李佳燕(家庭醫師)、林奕萱(台灣精神專科醫師)、徐志雲(台灣精神專科醫師)、陳牧宏(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系副教授)、劉士嶢(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兒童醫院 青少年醫學科醫師)、顧文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內科部感染科主治醫師)、黃瑞汝(中華民國書香關懷協會創會長)、Ciwang Teyra(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方念萱(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王秀雲(成功大學人文暨社會醫學科教授)、王增勇(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教授)、王麗容(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名譽教授)、成令方(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退休教授)、吳嘉苓(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吳志光(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邱羽凡(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呂明蓁(國立臺南大學性研中心主任)、張小虹(台大外文系特聘教授)、郭麗安(彰化師大兼任教授)、陳伯偉(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陳宜倩(世新大學性別所教授)、陳金燕(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退休教授)、陳美華(中山大學社會系教授)、游美惠(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葉致芬(實踐大學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學系助理教授)、蔡麗玲(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鍾道詮(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
公開連署頁面:https://transgender.tapcpr.org/trans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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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資訊(公布共同發起人與記者問答)
時間: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10: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A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1號)
主持人:
簡至潔|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
出席:
許秀雯|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律師團召集人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
張小虹|台灣大學外文系特聘教授
呂政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律師,法律政策部主任
林俊宏| 台灣紅絲帶基金會| 副秘書長
江孟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辦公室主任
吳伊婷|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理事長
吳鵬飛|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平等與反歧視倡議專員
有靈|酷兒翻越|主編
憂奇|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倡議小組成員
林韋任|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理事
莊荷妍|國立政治大學陸仁賈性別研究社|副社長
陳昶安|國立臺灣大學女性主義研究社|學術
Alice|性平講師
發佈日期: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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