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具有多元性別人權意識之憲法法庭
明日立法院即將進行大法官提名人選的表決,在表決前夕,伴盟再次呼籲立法院在對大法官被提名人進行同意投票時,應將重點放在審查被提名人是否具備憲法人權意識,而不是僅將被提名人簡化為死刑之贊同者或反對者來臧否;立法院更不應因黨派之見而癱瘓憲法法庭運作,讓LGBTI 性少數喪失人權保障的最後一道防線。
作為性別政策倡議團體,伴盟長期持續關注性少數族群之憲法權利保障,也參與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運作,聯盟提問的15個問題中,有四題與LGBTI基本人權息息相關,包括:
① 涉及同性婚姻權的公投案,同志卻不被視為有訴訟權的利害關係人,請教看法?另涉及高度違憲的公投案,憲法訴訟法所定暫時處分制度能否及如何適用?
② 目前法律未明文保障共同生活的伴侶(事實結合關係),此種「立法不作為」的狀態是否有可能違憲?
③ 憲法是否保障人民之「性別認同」?是否贊成免術換證,乃至自由換證?
④ 是否同意制定反歧視法,以及反歧視法應包含的內容為何?
我們欣見七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全數回應了這些問題,讓關切LGBTI人權的我們得以了解其思考理路。性傾向與性別認同權利對於我國憲法法庭來說是相對新興的人權議題,我們了解若干被提名人過去對於此領域或許並不特別熟悉,但面對民間的關切,被提名人多研閱相關資料,並提出其思考和回應,這一點伴盟給予相當肯定。
整體而言,伴盟肯定本屆大法官被提名人多半對多元性別人權議題抱持開放之心胸,我們期待憲法法庭能持續順利運作,並更具有多元性別人權意識,成為多元性別群體基本人權的堅定捍護者。
發佈日期: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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