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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1

柯達雙性人職場歧視案8/10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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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情提要
 
小霞是個自我認同為女性的雙性人,去年(2019年)6月被柯達飯店錄取,沒想到在坦承告知主管自己雙性人身份後,卻遭受主管強迫出櫃及惡意騷擾。主管要求小霞必須向同事告知雙性人身份,且若有同事感覺不適,就必須離職。小霞為了保住工作,被迫接受主管無理要求,沒想到在與同事說明自己雙性人身份時,卻遭主管嘲弄:「你們想看我男扮女裝嗎?」在場若干同事也顯露敵意,質疑「妳幹嘛不當男生?」以及「那妳到底喜歡男生還是女生?」等等問話。即使小霞照著主管要求向同事自我揭露,最終還是遭到解雇。
 
在 #伴盟 #義務律師團 的協助下,小霞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最後台北市就業歧視委員會判定柯達飯店就業歧視成立,市府對柯達依法開罰40萬,柯達飯店就此提出訴願但遭駁回,後不再繼續爭執而行政處分確定。
 
昨日(8/10)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的案件,是小霞向雇主柯達飯店與涉嫌性騷擾的兩位主管請求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
 
🔎 #開庭紀要
 
昨日是本案第三次開庭,柯達飯店律師堅持傳喚小霞被迫告知其雙性人身份的若干「同事」,以便證明主管並未嘲笑小霞。但事實上,主管已在第一次開庭就承認自己有說相關話語,只是聲稱未有嘲笑之意;因此伴盟許秀雯律師與謝孟釗律師當庭表示反對傳喚證人,因為:
 
📌 性騷擾是否成立,重點不在於行為人聲稱的主觀意圖,或「其他在場第三人如何詮釋」,而是當事人小霞的感受!
 
📌 既然主管都承認自己有說那些話,證人也只能就「事實」予以證陳,證人個人的主觀臆測或感受並不是法庭在本件需要考量的重點!
 
📌 更何況性別身份在本件無涉真實職業資格,而單就主管「強迫小霞公開說明」這件事已構成強迫出櫃,高度侵害當事人隱私(人格權),屬於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所稱敵意環境性騷擾了。
 
最後,法官當庭公開心證表示採納伴盟律師團有關「不同意」傳喚證人的主張,接下來就是九月最後一次的言詞辯論,我們期待判決結果能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
 
🔎 第一次開庭紀要看這裡:https://reurl.cc/R1nQee
🌈 支持伴盟律師團繼續爭平權:https://pse.is/U8D48


發佈日期: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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