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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同婚專法通過週年 國際不再恐同日 伴盟搭建「跨國同婚連儂牆」,盼政府一體,完成跨國同婚合法

同婚專法通過週年 國際不再恐同日 
伴盟搭建「跨國同婚連儂牆」,盼政府一體,完成跨國同婚合法

2020年5月17日是台灣同婚專法通過週年,也是國際不再恐同日,然而跨國同性伴侶的結婚自由仍舊受限,只要一方當事人的本國還沒通過同婚,其婚姻在台灣就無法成立。這個法規上的缺漏造成數百對跨國同性伴侶至今無法結婚,在同婚通過週年的今天(5/17),主力推動跨國同婚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盟)與跨國同婚平權聯盟(簡稱:跨同盟)在凱道設立「跨國同婚連儂牆」,邀請大眾支持跨國同婚。

 

依照〈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簡稱:涉民法)第46條前段規定,婚姻成立之實質要件依各該當事人本國法,亦即雙方本國法必須同時成立,婚姻才可成立。因此,若台灣同志與外國人相愛,但對方來自「同婚尚未合法」的國家,便無法在台灣登記同婚。全球目前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只有台灣有此限制。對台灣的同志來說,伴侶的「國籍」竟然成為能否結婚的關鍵。

 

對此伴盟常務理事潘天慶律師表示,跨國同性婚姻仍受到國籍限制,這個限制不存在於異性的跨國婚姻之中,仍構成性傾向歧視。結婚自由是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有賴國家進一步完整。

 

上個月伴盟發起聲援跨國同婚的連署,截至昨日收到13500人支持,另有20個來自香港、日本、南韓、馬來西亞、泰國、尼泊爾、印尼、美國及國際性的人權組織回覆相挺。對於台灣是否能在短期內通過跨國同婚,多數性別人權領袖對蔡英文政府展露信心,認為蔡總統已經挺過同婚議題最艱難的一刻完成立法並成功連任,把握這個有利時機處理跨國同婚的話,應不致有太大反挫。

 

今日有不少人帶來票根、照片、往來信件佈置連儂牆,伴侶是馬來西亞人的凱俐表示,這些都是跨國同性伴侶們遠渡重洋的痕跡。今日有不少跨國同性伴侶拖著行李箱來到現場,用具象的方式讓社會看見雙方必須「飄洋過海」才能團聚的辛苦,盼望政府早日通過跨國同婚,讓有情人終成眷屬。

 

今年四月中伴盟也向法務部、內政部移民署、大陸委員會、內政部戶政司、司法院發出公函,請求各機關對跨國同性婚姻表示意見,目前已收到法務部、移民署、戶政司、陸委會的回函,司法院亦來電表示會正式回覆,唯截至今日為止尚未收到。

 

綜觀各行政機關針對伴盟所詢跨國同婚的回函,可以清楚看到各機關的基本立場,包括內政部戶政司、內政部移民署、法務部及大陸委員會,沒有任何一個行政機關否定跨國同婚的權利,態度上也都是認為需要解決,而各機關也分別具體指陳未來要使跨國同婚圓滿處理所需要的修法、行政研議與配套項目,此些事項涉及跨院際、跨部會的協調與分工,然而各機關的意見仍不一致、有待整合,有賴政府一體的決策。

 

在伴盟與社會大眾溝通倡議跨國同婚的過程中,我們知道台灣社會中,確實仍有若干反對與質疑跨國同婚的聲音,不過在過去這一年多及這一波的函詢過程,伴盟很欣慰看到我國政府能正確體認自身職責,並不迴避政府保障跨國同婚的憲政責任,也因此,我們誠摯祝福並高度期許蔡英文總統所領導連任的政府,能在新的任期開始後,設定期程積極進行相關院際及部會間的協調,完成跨國同婚所需配套,以完整落實釋字748號解釋所揭櫫的婚姻自由與平等權保障,讓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記者會
主辦單位: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時間:2020年5月17日下午14:00
地點:凱達格蘭大道台北賓館側
與會人員:
許秀雯(伴侶盟常務理事,婚姻平權釋憲案律師)
潘天慶(伴侶盟常務理事,婚姻平權釋憲案律師)
凱俐與阿唐(跨國同性伴侶當事人)

新聞聯絡人:簡至潔(伴侶盟秘書長)0939 61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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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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