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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7

CEDAW國家報告審查第二天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發言稿 2018.7.17

CEDAW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國家報告審查第二天,伴侶盟發言訴求兩個重點:

1. 政府應積極捍衛第一線教師施行同性教育。
2. 政府應提供跨國同性伴侶的依親居留權,積極保障同志家庭的團聚權利。

 

以下是完整發言稿:

大家好,我是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

在反同組織的干擾下,這幾年來,在第一線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的老師備感壓力,有的老師只是示範保險套的使用,教導學生「安全性行為」就被提告,有老師在課堂教有關同志(LGBT)的一些基本資訊,家長就向校方申訴,這些干擾已經讓第一線教師產生「寒蟬效應」,不敢繼續進行「性教育」與「同志教育」。此外,在反同團體的遊說之下,若干地方政府如南投縣長及苗栗縣長都曾公開「反對實施同志教育」,但面對地方上這些打壓同志教育的狀況持續發生,教育部卻少有具體作為來捍衛「性別平等教育法」。我們建議教育部應提出具體行動方案,支持並捍衛第一線教師實施同志教育。

台灣司法院大法官雖於去年通過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不保障同性別二人平等的結婚自由違憲,但違憲宣告至今已經超過一年,台灣的行政機關至今仍未公布立法的方向,甚至持續剝奪已在他國結婚的同性配偶家庭團聚的權利。
歐洲聯盟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今年六月裁定,歐盟公民的同性伴侶,無論該國是否承認同性婚姻,都享有居留權利。日前香港最高法院也剛剛裁定一對在英國合法登記的同性伴侶,英國籍伴侶可享有依親居留(dependent visa)。居留權利是一個家庭能否順利團聚且維持的關鍵,台灣政府在釋憲通過後,對於已經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仍處處刁難,不提供依親居留權利,要求外籍配偶六個月必須出境一次,再次申請入境時甚至要求外籍配偶提供三個月內出境的機票證明,這對已經合法結婚、並定居台灣的同性配偶來說,是對其婚姻關係的羞辱,也造成其生活與經濟上沉重負擔。我們建議政府必須盡速保障跨國同性伴侶的家庭團聚權。


發佈日期: 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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