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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6

CEDAW審查第一天: 伴侶盟建議政府應正視針對女性與LGBT群體的「仇恨言論」與「仇恨犯罪」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新聞稿2018/7/16 

 

台灣伴侶盟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出席了今日開始的CEDAW(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審查會議,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律師在口頭報告發言指出,這幾年來,台灣網路上出現大量的針對女性與同志(LGBT)的仇恨言論(hate speech),但目前政府並未針對此類網路仇恨言論予以管制,亦未有關於仇恨犯罪(hate crime)的特別立法。伴侶盟認為一個全面的反歧視法有其必要,並建議台灣政府刻正研議中的「反歧視法」草案應包括針對女性與LGBT而來的「仇恨言論」與「仇恨犯罪」。
 

針對國際委員所重視的多重、交叉歧視(intersectional and multiple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以及「破除性別刻板印象」,伴侶盟指出我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等雖皆保障個人不因性別、性傾向及性別認同受到歧視或偏見。但仍有許多尚未落實之處,例如,迄今仍未取消跨性別者變更性別登記時,強制要求其「手術」的要件。而在許多案例中,學校仍用各種理由拒絕或刁難跨性別學生依據其「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入住宿舍的要求。此外,台灣政府一方面承諾會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以破除性別刻板印象與消除交叉歧視,他方面卻又在今年四月允許反同組織所提「禁止國中小實施同志教育」的公民投票案。因此,伴侶盟質問:如果這項「反同志教育」的公投接下來順利通過二階連署,並在年底舉行、投票通過的話,不知政府將如何因應?而就算該項公投提案最後沒通過,但面對近年來反同宗教組織的攻擊,政府的回應也顯得遲緩與相對消極,導致在第一線進行性平教育的教師承受極大壓力,甚至有「寒蟬效應」的出現。政府對此「寒蟬效應」又有何具體措施來加以因應處理?

 

伴侶盟口頭報告後,義大利籍的Bianca Pomeranzi 委員和曾擔任CEDAW委員會主席的巴西籍 Silvia Pimentel 委員都特別針對我國究竟如何處理仇恨言論與仇恨犯罪,有進一步提問,Silvia Pimentel 委員強調應該思考對於重大案件用刑事處罰的可能。

 

有出席人士發言稱我國法律對於性(sex)與性別(gender)欠缺明確定義,應該遵循聯合國定義才對,並指責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所辦「多元性別攝影比賽」不包括「婦女」。多位國際委員對此表示,希望政府機關與民間團體都能善加利用與理解CEDAW委員會歷年所發布的多號一般性意見,這些一般性意見其實已經更新了所謂基於sex與gender而來的歧視的概念,事實上CEDAW禁止性/性別歧視的概念包括關注交叉歧視的存在,因此當然包括種族、性傾向、性別認同等交叉歧視。

 

芬蘭籍的Niklas Bruun詢問政府代表,台灣政府是否有明確的政治意志推動一個全面的反歧視法,羅秉成政務委員回應,原本各部會確實有不同意見,但經過跨部會討論,現在政府已有一致看法。另據政府提出的書面回應與今日的口頭問答,目前政府所擬規劃制定的反歧視法,歧視樣態包含直接歧視、間接歧視及系統性歧視,並禁止因不同性別、性傾向、種族、階級、年齡、身心障礙、文化等因素歧視他人。南韓的Heisoo Shin委員,也是此次專家委員會主席對此特別敦促台灣政府研擬的反歧視法應該納入所有類型的歧視原因,包括性(sex)、性別(gender)、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及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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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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