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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6

立院前數百民眾 創意「街」吻 力挺婚姻平權「異同」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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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社會制度中重要的一環,也是人民成立家庭的重要途徑,絕不容許國家任意剝奪。至於何謂幸福家庭、何謂美滿人生,則是每一個人自主實踐的結果,沒有人有權利評價他人的人生,更不能壟斷「幸福」的定義。

 

3月16日在台灣11個縣市同步舉行「幸福家庭、快樂義走」活動,然而活動文宣及口號宣稱「一男一女、一夫一妻」才是幸福家庭,刻意將同志等多元性別族群排除在建立幸福家庭的可能性之外。因此,同樣在3月16日這一天,無法容忍國家繼續剝奪多元性別平等結婚權的團體們,在立法院前舉辦全民「街」吻行動,用「吻」來傳遞所有人對婚姻平權的渴望,用「吻」來表達:每一種情感都該被祝福,不用隱藏。

 

本次活動取名Kiss ME = Kiss Marriage Equality,「親吻我,就是親吻婚姻平權」,這是為了凸顯並讚揚多元家庭的價值,國家不該因個人之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而將同志、跨性別、陰陽人等多元性別族群排除在婚姻制度之外。為了支持多元性別伴侶可以藉由立法保障其組織家庭的權利,因此主辦單位號召所有支持婚姻平權的配偶、情侶、好友…,不論性別認同及性傾向,於3月16日當天共同站出來,用最能表現愛與祝福的方式傳遞出平權的訊息,以愛的親吻對抗偏見與恐懼。

 

我們對婚姻平權的主張其實非常簡單,也就是:任何相愛的伴侶,無分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都應該可以選擇透過結婚共組家庭,創造幸福未來,此為每個人都應享有之基本人權與公民權利。

 

除了「街」吻,另外,行動現場也發起「一人一明信片」要求司法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呂學樟與廖正井將婚姻平權草案排入議程之請願行動。婚姻平權已是台灣社會高度關注的議題,也是民主社會不容忽視的人權議題,因此主辦單位呼籲兩位召集委員,無論其立場為何,無論立委辦公室收到多少支持者或反對者的意見,將法案排入議程才能真正回應正反兩方的民意,因為這是一個重要的人權法案,唯有藉由公開討論法案內容,才能真正化解歧見,法案也才有修正空間。將社會高度關注的人權法案排入議程是呂學樟與廖正井委員作為召集委員專屬的責任,也是作為民意代表不容迴避的義務。

 

這次活動主辦單位包括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國際同志權益促進會、台大學生會性別工作坊、校園同志甦醒日、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同學陣、熊學會、同光同志長老教會等十個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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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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