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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7

針對陳敬學先生擬撤回同性婚姻登記訴訟案

針對陳敬學先生日前於個人臉書與粉絲團公開表示,為了避免將來釋憲結果失利成為「千古罪人」,擬於1月23日撤回現正繫屬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同性婚姻登記訴訟,並多次提及,唯有本聯盟理事長許秀雯律師能說服他放棄撤告的決定,就此我們認為有必要出面說明,請敬學審慎作成相關決定,亦請社會大眾瞭解伴侶盟的立場與主張。

 

敬學用自己的生命經驗作為司法個案,衝撞僵固的體制、爭取幸福與平等的權利,其勇氣與貢獻,不容抹煞。伴侶盟及秀雯律師個人都從未希望敬學撤回本件訴訟,事實上,我們支持所有願意為自己站出來奮戰的個人,我們雖然認為釋憲結果未卜,但即使最終釋憲結果不符我們對平權的認知與期待,應該被評價的是大法官們在本案的決定,任何人都不應該也不會去怪罪挺身而出的個人。

 

伴侶盟已於2012年推出「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民法修正草案,「婚姻平權」正是伴侶盟上述「三胞胎」法案的其中一環,因此我們當然支持敬學或任何個人用司法行動反歧視、爭平等。然而,我們也知道司法個案與釋憲行動(「司法路徑」)仍有其制度上的局限性,司法路徑能處理的比較是「婚姻平權」的議題,衡諸伴侶盟多元成家的理想,我們判斷仍必須透過立法路徑,才有機會把我們草案中的伴侶制度與多人家屬制度等部份一併放入社會倡議範疇並透過立法程序來實現。

 

質言之,伴侶盟認為以現今的情勢看來,立法與司法路徑在多元成家議題上並不是互斥的,而是兩條可以並行的路線,我們因為資源、人力有限,所以目前僅能專注推動立法。採取立法運動路徑,是因為我們認為平權的實現不能依賴任何特定個人、政黨或組織,而必須藉由集體的行動、由下而上做起,我們期盼藉由組織工作以及社會對話,召喚出更多反抗的主體,藉由這樣的「草根立法」運動,才有可能真正改變一般民眾的想法, 並真正根除歧視。這是為什麼三年來,我們每一年都跑了超過80場各式演講座談、努力募款印文宣、辦活動、培力志工、發動群眾連署、用心經營伴盟臉書、部落格以便自己做媒體來積極發聲以突破主流媒體的限制…。

 

由於我們不能越俎代庖幫任何司法個案做決定(秀雯律師也並非敬學案子的訴訟代理人),因此我們會尊重敬學對於他的案件所作的相關決定。「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僅以這句話與敬學及所有的平權鬥士們共勉之。

 

發佈日期: 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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