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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8

立委尤美女提案同性婚姻合法化《民法》親屬編修正案,非伴侶盟版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版本

立委尤美女今天提案《民法》親屬編第972、973、980條修正草案,欲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這個草案是尤委員自行提出的版本,並非伴侶盟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版本,特此說明。

 

尤委員版本的修正方向與伴盟草案中有關同性婚姻的部份大致相仿,但伴盟所提出的婚姻及收養其他部份的修訂,以及伴盟所提出的伴侶制度、多人家屬制度,皆不在尤委員的版本中。婚姻平權(同性婚姻)是伴侶盟一向的主張之一,因此伴盟樂見此議題能藉由立委提案在國會開啓正式的政治討論,但伴盟亦深知只是同性婚姻合法對於台灣家庭制度的民主化以及看見並承認婚姻以外的多元家庭的存在與需求而言,仍然是不夠的,因此伴盟仍將繼續推動伴侶盟版「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及收養」的民法修正草案,並按既定時程於明年九月送進立院審議。

 

還是那句老話,不忘初心,方得始終。請大家繼續協助伴盟「多元成家,我支持」百萬連署活動的進行。我們一起加油!

 

附件:同性婚姻合法化 立委提案修民法

立委尤美女今天提案《民法》親屬編第972、973、980條修正草案,將現行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改為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讓同性婚姻合法化。此外,鑒於現行女性最低結婚年齡規定為16歲,仍處高中職求學階段,因此,修改為兩性最低結婚年齡均為18歲。程委會已排入周五報告事項議程。


發佈日期: 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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