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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7

同志運動30年|沒有這些人,台灣無法成為「亞洲第一」

天下雜誌/記者田孟心報導

他的人生,滿佈著台灣同志運動的血淚斑斑。從1986年祁家威現身自曝同志身分,到終於可以名正言順走入婚姻,這條路走了33年。同志運動也風起雲湧捲動了一萬多個日子。台灣這一路是如何走過來,才能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經過一連串的折衝、協商與妥協,在國民黨的杯葛中,立法院在5月17日通過行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立法院第一次討論同性婚姻在1986年,第一個同運組織在1990年代成立,時隔30年,我們如何跋涉1萬多天走到這裡?

卸下彩虹裝飾的祁家威

雖然台灣有女性政治賦權與經濟高度,且平等發展,這兩項利於通過同婚的優勢條件,但身處保守的東亞儒家文化圈,同運的推展並不是全無阻礙。

「1986年,我辦第一場國際記者會出櫃,當時我拿了兩把劍,一把用來對抗愛滋病,一把用來提升同志人權,」坐在咖啡廳裡的祁家威,難得接受媒體採訪不帶任何彩虹裝飾,對比30年前初入同運戰場的全副武裝,此刻的他,多了幾分悠然。

相較西方文化較重視權利和個人主義,儒家社會通常服從權威並重視群體秩序,在這層脈絡底下發展的台灣,卻冒出了同運舵手祁家威,成為發起台灣同志運動第一人。祁家威敢衝敢言的個人特質,是台灣同運比其他國家加速前行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祁家威個人行動以外,90年代的台灣,正逢民主化運動、社會運動浪潮崛起,對同志群體有極大的影響與啟發。早期的同運人士都曾投入這一波改革中,汲取日後的運動養份。

這個時期,台灣出現第一個同志組織,由女同志團體組成的「我們之間」。1993年,第一個校園同性戀社團「男同性戀問題研究社」也在台大出現。早在1995年,以同性婚姻為討論主題的「同性戀人權促進小組」便已成立。

各種形態的同志文學也在90年代達到新高峰。當年各大報文學獎經常頒給同志文學作品,如朱天心的《荒人手記》獲得第一屆中國時報百萬小說創作獎、李岳華的《紅顏男子》獲聯合報短篇小說獎。對於同運而言,藝文活動是重要的加速器。

這些民間的力量累積20年後,迎來2010年前後的同婚修法運動。

「立法院就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嘛」

回首同志婚姻立法的這一路,多數人印象較深的濫觴,是2006年的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或者2012年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但其實早在1986年,台灣的國會殿堂就曾針對同婚進行討論,原因是祁家威的請願。

「當時我針對行政、立法、司法三者都有不同的策略,當然我不覺得會直接成功,立法院就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嘛,」祁家威雙手撐著下巴,瞇起眼睛燦笑,像是在回憶一場有趣的遊戲,「這三個,我最看好的是司法體系,但立法院還是要先打交道,所以我就用請願。」

從議題第一次在立法院現身開始算,法制化的歷程走步至此已走了33年,大約是1萬多天。不過,由於祁家威在1998年轉向司法訴訟一途,近年長期推動修法、立法的角色,立委尤美女與同運組織伴侶盟、婚姻平權大平台等等,顯然更為吃重。

2012年,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就踏上了修法的征途。事隔7年,尤美女坦言,2012年第一次提案,其實也不覺得會成。

「當年比較急就章,是為了幫登記結婚被拒絕的同志伴侶陳敬學、高治瑋造勢,議事人員告知立法院要有相關法案,才可以安排公聽會,我們想說那就提修民法,」她說。

但她事後回想,「那場公聽會主題是同性婚姻合法化、伴侶權益法制化,是立法院所有同婚提案紀錄裡面的第一次。」

這也是為什麼這個世代的年輕人一想到「同婚立法」,往往率先浮現尤美女這名本身並非同志的政治人物。

「多元成家」是這麼被提出來的

2012年底,同運圈萬眾矚目、籌備多時的多元成家草案,終於被同運組織伴侶盟正式擬定出來。在立法院裡,則由立委鄭麗君、尤美女共同提案。

在景美的小小辦公室裡,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回憶,在2010年之前,同運組織多在做性別教育、熱線諮詢、愛滋病防治等議題,很少有人思考立法的可能性,「法制化需要專業法律人,這是同志組織過往缺乏的,那時我們覺得可以做,就是因為『秀雯』從美國回來了。」

談起伴侶盟理事長、兼具法學與訴訟經驗的律師許秀雯,簡至潔充滿驕傲,在同運圈,她們也是知名的一對伴侶。

「當年我們研究世界各國的法條,認為最進步的法是要讓所有性別適用,包含跨性別,所以直接修改民法各條,全部改成性別中立,」簡志潔說。

這所謂「最進步」,不只「民法」整本改動,還搭配伴侶制度、家屬制度草案推出,也就是當年廣為人知的「多元成家三法」。

但最終只有三法中的「婚姻平權法案」在立法院通過一讀。伴侶盟對進步價值毫不妥協的態度,也讓部份同運組織日後走向不同的路。

大法官實現了公平正義,但兩年實在太久了

2016年,表態支持同婚的蔡政府上任,對於同志來說,無疑是一劑強心針。

但因為法案採屆期不連續,婚姻平權法案又回到原點。此後,尤美女與5個同運組織成立的「婚姻平權大平台」合作,往小幅修改「民法」5條的新方向走;伴侶盟原本的草案,則由時代力量、國民黨立委許毓仁沿用。

同年年底,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尤美女新5條,反方「下一代幸福盟」大動作抗議,總召游信義甚至因翻牆受傷。執政黨受到空前的壓力,協商陷入停滯,部份支持同婚的年輕選民對民進黨政府的不滿,也自此開始醞釀。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婚姻平權大平台在凱道舉辦的音樂會,吸引25萬群眾響應,這是同運團體從未預料到的數字。

直到2017年5月,早先兵分兩路,在司法進程上努力的祁家威,終於等到大法官的回應,「釋字748號」的結果,為同婚立法的僵局帶來曙光。

依據釋憲內文,現行「民法」使得同性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因此遭大法官判定違憲。

「大法官終於實現了公平正義,但問題是日出條款兩年給太久了,後患無窮,」祁家威總結,其他國家都是釋憲後半年內生效,台灣給兩年,讓有心人多了可乘之機。例如,2018年幸福盟發動的愛家公投,以及後續有違憲之虞的專法版本。

2018年公投大挫敗

在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呂欣潔的眼裡,沒有什麼比2018年底的那場公投更能稱之為「後患」。

「釋憲之後,同志朋友終於覺得不用害怕,能自在地走在路上,覺得國家接受我,」她說,可是這一切又被公投結果打破了。

根據大平台統計,公投後的一週內,至少有10起同志輕生案例。同運社群內部也因為要不要回應幸福盟「將人權拿來公投」,而有了極大的衝突。發動平權公投的新科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一時間成為眾矢之的。

「我後來受訪,外媒都非常不解:台灣不是釋憲過了嗎,為什麼還會有公投?」簡至潔認為,台灣同運的一大困境在於,民主體制並不真的扎根,「人民因為國家定位問題,無法以自己的憲法為榮,不尊重憲法才會有今天的爭議。」

話雖如此,後續的專法設計還是參照了釋憲與公投的結果。但有趣的是,今年2月擬出的政院版專法,又引爆與其他兩版本的大小戰火。

在5月17日國際不再恐同日當天,政院版能順利過關,尤美女認為,關鍵在於行政院長蘇貞昌前一夜對黨內的喊話:「民進黨守護自由民主人權,一路提著頭顱走過來了,這次的困難算什麼?」

尤美女分析,這番話讓不少背負選票壓力的區域立委,冒著「回去被選民K」的風險,投下不違初衷的一票,也讓沸沸揚揚的專法之爭終於告一段落——即使「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不完美,還是台灣人權史上的一道里程碑。

回首90年代的抗爭初始階段,或同性戀尚且不能言說的戒嚴時期,今天這一切更是超乎想像的開展。

「1974,美國精神醫學年會,把同性戀從病態刪掉了,但觀念要兩個世代才能改變,一代的人口是30年。2004年的時候,已經有一半的人知道同性戀沒問題。等到2034年,你去路上問,人家只會說你無聊!」祁家威笑開懷,彷彿背後這血淚的三十載,不再那麼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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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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