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伴侶盟:並不是所有同志都想結婚,但為什麼我們的婚姻就是低人一等?
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 特別報導 / 【Podcast】馬力歐陪你喝一杯
目前,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全球已有26國,卻沒有一個亞洲國家在內。其實台灣的同性婚姻奮鬥史可追溯至1980年代末期,由祁家威與伴侶到法院要求公證,後得到一紙公文說明:「同性戀者為少數之變態,純為滿足情慾者,違背社會善良風俗。」後續雖有立委於2006年擬定「同性婚姻法」,卻也未能在立法院成功三讀;直到2009年,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成立,接下祁家威先生的案件後持續努力進行,終於在2017年5月24日,迎來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只保障一男一女的婚姻,不保障同性二人的親密結合構成違憲,要立法機關在兩年內修法。
此案一出,便受到國際各大媒體的關注(CNN報導、BCC報導),對台灣來說,這不僅是邁向婚姻平權的里程碑,更是整個亞洲的里程碑。但事情的發展並沒有這麼順利,就在大家以為希望的曙光即將來臨時,中央選舉委員會(簡稱中選會)在2018年4月17日,通過反同三公投提案,讓一路以來為平權奮鬥的人士措手不及,更讓伴侶盟理事長的許秀雯感到噩夢成真。
但大法官已宣告民法不保障同性二人的親密結合構成違憲,而中選會又通過反同三公投,這不是自相矛盾嗎?那假設公投真的過了,這不構成違憲了嗎?到底中選會如何解釋這件事?我們又該如何看待這件事?這次,我們專訪了伴侶盟的理事長許秀雯與秘書長簡至潔,他們是台灣婚姻平權的領航者,在這條路上已奮鬥了十年。
許秀雯,台灣社會運動人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婚姻平權民法修正草案起草人之一。出生於1972年,畢業至台北大學法律碩士、法國巴黎第十大學法學博士,主要研究興趣包括歐盟法、法國社會法(勞動法及社會安全制度)與經濟法,從學生時代開始便長期參與性別及環保運動。2009年從法國回台,受到當時在婦女新知基金會工作的簡至潔(照片中左側)邀請,加入推動《同性婚姻法》小組,並共同成立伴侶盟。後來許秀雯與簡至潔也成為彼此的太太。
在專訪開始前,原本以為這會是一場很嚴肅的訪談,沒想到許秀雯跟簡至潔既親切又幽默,而且臉上總是掛著笑容,讓整場訪談笑聲不斷,聊的好不盡興,直到彼此的下場會議快要趕不及了才結束。
今天我們聊的不只是婚姻平權,還有結婚的意義。如果兩個相愛的人可以開開心心的在一起,並且同住在一個屋簷下,為什麼一定要結婚?結婚有什麼好處嗎?不結婚會影響彼此的生活嗎?我們又為什麼需要法律來保障現行的婚姻制度?如果把婚姻的法律意義剝除掉,婚姻對你來說是什麼?讓許秀雯跟簡至潔來告訴你「婚姻的真諦」。最後,還有他們從相識到相愛的趣事分享。
原文連結 : 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
發佈日期: 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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