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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6

這場公投 根本就不該開始

[蘋果日報]簡至潔/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

去年5月24日大法官通過釋字第748號解釋後,民進黨政府遲遲沒有提出相應草案,也拒絕說明草案精神與方向。政府的遲疑,增長了反同宗教組織的氣焰,趁著《公投法》下修之際,反同組織在今年3月提出了3個違法、違憲的公投。

最初,反同領銜人提出的公投主文是:「你是否同意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以及「你是否同意在不改變婚姻定義是一男一女結合的前提下,以專法保障同性別之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企圖透過公投,明目張膽阻擋釋字第748號的要求──相關機關應於2年內修法落實「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

最後,中選會雖要求主文補正,反同領銜人也將公投主文放上《民法》2字,但終究只是一場交相賊的戲碼。中選會明知反同領銜人在理由書中胡扯「婚姻自由不需以婚姻為名」,但仍蒙上眼睛,讓提案通過;而反同領銜人明知補正後的主文,僅能限定「《民法》的婚姻」,卻仍沿用舊的主文,進行全台洗腦式的放送,讓人民誤以為,只要投下同意票,「婚姻」就能夠維持一男一女。

這個充滿爭議性、注定要撕裂台灣社會的公投題目在今年4月17日通過中選會第一階段審查。之後這幾個月,反同陣營撒放上億資金,將同志平等結婚的權利扭曲為「同性結合」、「同性共同生活」。雖然行政院意見書已澄清:「《憲法》保障同性間得以結婚之權利,已經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確認,不會因本次公投結果而有所變更。」然而,社會已被反同陣營洗腦,連法律不能違背《憲法》的基本憲政秩序,也被反同陣營貶斥為不尊重民意。被洗腦的人們像是被殭屍咬傷,恐慌之毒流滿全身,連最基本的公民常識都拋卻。

針對這場一開頭就是錯誤的公投,伴侶盟已經在第一時間提起訴願,被駁回後,也繼續提起行政訴訟。基本人權不能公投,是最基本的憲政秩序。我們非常遺憾,同志已成為台灣公投史上第一群被宰割的對象。我們期許司法能夠成為民主憲政最後一道防線,判決撤銷本次3個反同公投,作為台灣社會的停損點。

我們也期許執政黨在選舉失利後,痛定思痛,理解到至少有300萬追求平等價值的人民,願意成為執政黨的靠山,支持執政黨提出一個符合大法官諭示的草案。至於這幾個月來,反同陣營投放數億資金,使用各種造假欺騙手段煽動人民對同志的恐懼與偏見,其對同志社群造成難以恢復的折磨與羞辱,希望能帶給台灣社會深刻的反省,未來不再濫用直接民權,以多數投票殘害少數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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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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