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學生校園友善住宿空間具體建議
20180629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與談人:吳宇萱(跨性別學生代表)、吳怡靜(成大性平會承辦人)、陳志遠(人本教育基金會秘書)、陳慶容( 台大學生會性別工作坊住宿小組負責人 )、黃璨瑜(精神專科醫師)
跨性別學生校園友善住宿空間具體建議
近年來,跨性別學生要求依照性別認同使用校園空間的呼聲越來越高,過去的討論多集中在友善廁所的設立,但是關於學校該如何處理跨性別學生住宿的討論則相當零星,偶爾聽聞有學生發動抗爭,但根據了解,教育部與多數學校至今欠缺制度化的相應辦法,導致跨性別學生必須各自爭取,最終導致輟學、被迫出櫃、或是隱忍入住與自己性別認同不一致的的宿舍等不利狀況。
2018年6月3日,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為促進學校對跨性別學生的了解,敦促教育部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第1項的規定,確保學校尊重及考量學生不同之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與性傾向,讓學生能有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乃邀請了跨性別學生、精神科醫師、校方學務人員、行政院性平會委員與關心性別議題的團體參與本次論壇,經過三個小時的討論,我們提出以下具體建議,希望教育部和各級學校參採,俾免未來再有跨性別學生因此被迫輟學或遭同學霸凌。
一、 跨性別學生入住宿舍處理準則
1. 每個學生狀況都必須被個別考量,但是,原則上學生應依照其所認同的性別使用宿舍,若學生對於使用性別二分的宿舍感到不適,學校應提供其他替代方式,如:性別中立的宿舍。
跨性別學生和所有學生一樣需要安全的住宿空間,但每一位跨性別者可能處於不同的轉換階段,對於空間使用有不同需求。學校需要依照個別學生的需求提供符合學生安全與容易融入學校生活的宿舍空間。
原則上學校應該依照跨性別學生的性別認同提供相應性別的宿舍,除非個別跨性別學生對於使用性別區分的宿舍有所不適,校方必須和學生與家長充分溝通與討論後,依據學生需求提供替代方案,這些方案可能包括:提供性別中立宿舍(例如:教職員宿舍或家庭宿舍)、提供津貼讓學生外宿等[1][2]。
2. 學校在處理跨性別學生住宿需求時,應避免跨性別學生被迫出櫃。
學校在處理跨性別學生住宿需求時,校方不得任意對不相關的人暴露其性別身分與資訊,並且應該盡力維護跨性別學生的隱私,避免學生被迫公開其跨性別者的身分。
有些學校要求跨性別學生自行尋求可接受其性別身分的室友入住,或是要求跨性別學生得到同住室友與家長的同意書,此要求除了迫使跨性別學生被迫向同學揭露自己的性別身分,也造成跨性別學生額外的壓力與負擔。我們不建議學校採取類似的處理方式。
有些學校將跨性別學生的房舍分配在不符合其性別認同的樓層,雖然房舍位置靠近樓梯或電梯,對於跨性別學生來說走入不符合性別認同的空間仍產生心理壓力,且等同於強迫曝光其性別身分。我們反對學校採取此種處理方式。
針對校方如何認定跨性別學生的性別身分,有與會人員認為可要求學生提供醫療文件,但也有與會人員認為只要學生持續以該性別生活,學校基本上不應強制要求學生出具醫師證明。
3. 其他學生與家長的「不舒服」,不能成為拒絕跨性別學生進入符合其性別認同宿舍的理由。
部分學生、家長或教職員工對於和跨性別學生共同使用相同空間有可能感到不舒服,但學校不應該以此作為理由,拒絕跨性別學生進入與其性別認同相符的空間,包括宿舍、廁所、更衣室。
面對跨性別學生就學權利與其他學生的衝突,學校的角色不應該是逃避衝突,而是積極扛起教育責任。學校應積極釐清學生們「不適感」的來源為何,破除性/別二分對立的刻板印象,並且培養學生對「性別認同」的認識與理解,積極創造尊重差異、了解性別多元的校園文化[3]。
二、 落實性別友善校園的政策建議
為了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學校應積極建立友善、安全的校園環境,確保跨性別學生能夠安全、安心就學,我們建議教育部與各級學校從以下幾個層面確保跨性別學生基本就學與住宿的權利。
1. 積極落實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簡稱:性平會)的功能與機制。
學校性平會應有權有責,並由具有性平專業之人士來擔任專職人員。性平會應重新檢視可能具有性別偏見/歧視的學校政策,積極規劃與建立性別平等的校園空間,並積極辦理課程增加學校教職員工的性別平等意識。
針對學校宿舍相關規章,性平會應重新檢視相關規定,若有不利於跨性別學生適應宿舍生活的條文,應檢討與修正。針對第一線掌管學生住宿的人員,包括:宿舍管理人員[4]、學務處人員,學校應加強其性別平等意識。對於有性別歧視言行的教職員工,性平會應積極介入調查,並依結果給予適切處分。
2. 面對部分學生與家長對校園性別友善政策可能的不理解與反對,教育部與各級學校應積極運用職權,建立相關機制,妥善處理。
根據過往經驗,學生家長的顧慮往往是校園性別友善空間設立的龐大阻力,面對學生與家長可能的疑慮,學校應有相關對策與處理機制。我們初步建議如下:
(1) 教育部應建立並公告針對跨性別學生入住宿舍的指導方針,並建議學校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精神,制訂校內相關政策,公告週知並加以教育推廣。如此可以避免個別校務人員在執行性別友善政策時無所依循,或是面對反對者時承受過大壓力。
(2) 學校可以將校內性別平等政策的精神與內容,放置在學校網站醒目之處,或是主動寄送電子郵件給全校教職員與學生,或是在校園張貼醒目海報,甚至可以在學校宿舍、更衣室等使用公告中,直接放入政策法規。
(3) 教育部可以出版指導手冊與訓練課程,教導校務人員如何因應反對者,指導與訓練內容至少應該包含: 性別相關法規的認識、學校的責任、指認性別歧視的方法、以及面對反對者的處理流程。
(4) 建議教育部設計評鑑量表,檢視校園中軟硬體的性別友善程度,或透過學校評鑑、補助款等方式落實性別友善的政策執行。
3. 學校宿舍的名稱應性別中立,避免將宿舍直接命名為「女性宿舍」或「男生宿舍」,可另取名「平等樓」、「友善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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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1] 參考附件一 美國緬因州波特蘭公立學校對於跨性別學生保護之指引(2017/11/28)
[2] 參附件二,美國麻州公立學校對於多元性別學生保護之指引Safe Schools Program for LGBTQ Students Guidance for Massachusetts Public Schools Creating a Safe and Supportive School Environment,來源http://www.doe.mass.edu/sfs/lgbtq/GenderIdentity.html
[3] 參附件三:美國麻州公立學校對於多元性別學生保護之指引中文摘譯
[4] 管理人員除了直接由學校聘僱的宿舍輔導員之外,也可能包含派遣的保全人員,學校在發包承攬業務時應注意並要求該派遣公司,使其員工接受性平教育課程。
發佈日期: 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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