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地早餐讀書會 X 婚姻平權之後─荷蘭經驗
主題:當同志伴侶結婚了,然後呢?--以荷蘭為主要研究對象
時間:2016/7/2 及 8/13(六)9:00 AM -10:30 AM
地點:萬慶公園(景美捷運站旁)
歡迎帶著你喜歡的食物與朋友前來(有野餐墊的也很歡迎帶來!)來不及讀這本書,但是想參與討論的也都歡迎喔!
主講人:許秀雯律師(伴侶盟執行長,法國巴黎第十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史特拉斯堡第三大學法學碩士)
這次讀書會的討論將以M. V. Lee Badgett 2009年出版的 “When Gay People Get Married: What Happens When Societies Legalize Same-Sex Marriage”作為素材,荷蘭是世界上第一個通過婚姻平權的國家(2001年),在荷蘭,同性伴侶和異性伴侶同時擁有選擇「結婚」或是選擇登記為「伴侶」的權利(荷蘭同時有婚姻與伴侶制度,且均開放給不同性別的組合)。本書作者於荷蘭通過婚姻平權後,實地訪談荷蘭同志伴侶並佐以荷蘭及各國的相關研究資料,討論同性婚姻對於社會與同志社群的意義與影響。
這本書我們將用兩次讀書會分別討論以下六個主題,一方面介紹外國的狀況,同時鼓勵參與者從這些素材出發,共同討論台灣社會脈絡的狀況:
第一次讀書會:2016/7/2 (六)9:00 AM -10:30 AM
分享該書的第一到五章(p.1-p.114)
主題:
1.當同志有了結婚的自由與權利之時,為什麼同志選擇結婚或不結婚?這些伴侶決策的背後,可能反映了哪些因素(婚姻的象徵/實用價值、婚姻以外的其他安排可能、個人對於婚姻制度的看法...)?
2.同志婚姻對於異性戀的行為(ex: 結婚、離婚、同居、非婚生育),或異性戀者對婚姻制度的態度,是否有何影響?
3.婚姻平權的文化適應:法律允許同性結婚了,但社會如何因應這個文化變遷?同志婚姻的實踐又給「男女有別」的性別文化(例如丈夫通常被認為是賺取麵包回家的人,而太太是主要的家庭照顧者、「父親vs 母親」親職角色)帶來什麼樣的改變?
第二次讀書會 2016/8/13 (六)9:00 AM -10:30 AM (更新)
分享該書的第六到十章(p.115-p.213)
主題:
4.婚姻是否會改變同志? 反同婚人士認為同志不會因為進入婚姻而改變其「生活型態」與「文化」,法律允許同志結婚只會「破壞」婚姻制度,而反對婚姻制度或是反對將婚姻權利當作政治上優先項目的同志,則往往傾向視選擇進入婚姻的同志是「順從」異性戀婚姻價值、或是被主流「同化」的人。到底是同志改變了婚姻,還是婚姻改變了同志?抑或有其他不同的理解與實踐?
5.同志社群裡的同婚異議者
6.除了婚姻,有什麼其他的制度? (評估不同於婚姻制度的其他可能)
發佈日期: 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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