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面對面──如何修法才符合釋字748?系列論壇
今年5月24日,大法官做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認定民法婚姻章「未保障」相同性別二人的親密結合關係,違反憲法第22條婚姻自由及第7條平等權,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
大法官給了立法者兩年的緩衝期去完成立(修)法,如果逾期沒有完成相關立(修)法,則相同性別二人「得依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並於登記二人間發生法律上配偶關係之效力,行使配偶之權利及負擔配偶之義務。」
依照此釋憲文,同志最遲兩年一定可以登記結婚,對同志人權而言是重大的突破!
為因應釋字748號,行政院已於6月成立跨部會「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研議同性婚姻法制化,然而面對婚姻平權的「深水區」議題,專案小組自7月19日指示相關部會回去研議後,至今仍無聲無息。然而,這些議題卻攸關著同志伴侶可否收養子女、可否使用人工生殖、同志家庭的親子關係保障是否足夠完整與穩固,以及跨國伴侶可否順利結婚等,對於已經生養子女、未來有意願生養子女的同志家庭、以及跨國伴侶影響甚鉅。
由於婚姻平權修法之內容與期程,各界盼望甚殷,伴侶盟為促進公私部門於釋憲後對於婚姻平權修法進行積極對話與具體討論,乃規劃一系列四場不同重要主題座談,邀集同志伴侶與家庭、法界人士、政府部門、以及立法委員進行意見交流,凝聚未來修法共識。
論壇資訊
第一場 婚姻平權面對面──如何修法才符合釋字748? Part1 開放同志配偶收養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法操司想傳媒
補助單位: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
時間:9/7(四)下午 2:00-5:00
地點:NGO會館 (青島東路8號)
主持:李怡青(政治大學心理系教授、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
與談:
尤齡玉(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理事)
黃舒芃 (中央研究院研究員)
趙儀珊 (台灣大學心理系助理教授)
第二場 婚姻平權面對面──如何修法才符合釋字748? Part2 同志家庭的親子關係建立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法操司想傳媒
補助單位: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
時間:9/15(五)下午 1:30-5:00
地點:國家婦女館 (台北市10050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 15號 9樓)
主持:陳明彥(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監事)
專題演講:許秀雯(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
與談:
陳惠馨(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施慧玲(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
蔡惠子(執業律師)
李晏榕(執業律師)
第三場 婚姻平權面對面──如何修法才符合釋字748? Part3—人工生殖法的平等與近用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法操司想傳媒
補助單位: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
時間:10/15(日) 下午1:30-5:30
地點:NGO會館 (青島東路8號)
主持:
簡至潔(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
謝孟釗(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成員)
講師:
Jay(男同志家庭)
小嘉、POE(女同志家庭)
與談:
陳宜倩(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
雷文玫(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
許秀雯(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
第四場 婚姻平權面對面──如何修法才符合釋字748? Part4 跨國同性伴侶的結婚與居留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法操司想傳媒
補助單位: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
時間:10/21(六) 下午 1:30-5:30
地點: NGO會館 (青島東路8號)
主持:許秀雯(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
專題演講:
廖元豪(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潘天慶(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
與談:
廖元豪(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徐慧怡(臺北大學法律系教授)
梁組盈(南洋台灣姐妹會議題倡議委員會委員)
莊喬汝(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成員)
發佈日期: 2017/10/23
轉
推
+1
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