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婚姻平權對案呢?法務部長羅瑩雪踹共!
致所有關心、支持「婚姻平權法案」的公民:
有鑒於法務部很可能食言,不提出婚姻平權對案(參後附文章說明),謹邀請所有關心、支持婚姻平權法案的團體及民眾 11/26 上午9:30 一起到法務部大門口前要求部長羅瑩雪「踹共」(出面說清楚!)
一個簡單、純粹的動作就可以支持婚姻平權,一起站出來,要求國家機器看見弱勢人民,停止踐踏同志人權!
———————————-
羅瑩雪部長,說好的「婚姻平權對案」呢?
作者:簡至潔(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 、許秀雯律師(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執行長)
昨日(2014/11/19)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林秀蓮接受自由時報記者訪問時表示,同性婚姻法制化在台灣還具有爭議性,應該要先了解民意趨向後再制訂相關法律,現在還不是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時機。林司長這番發言如果就是法務部的正式意見,那麼法務部將有可能背棄上個月16日,陳明堂次長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所召開公聽會上,公開做出的兩個月內提婚姻平權對案的承諾。也就是說,台灣的婚姻平權因為法務部擺爛,平白地在立法院繼續被擱置兩個月。
法務部推託延宕婚姻平權並非毫無跡象。2011年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開始著手撰寫民間版草案時,就曾請託法務部性別平等委員會的民間委員,正式於會議中提案要求研擬保障同居伴侶與同志伴侶的成家權利。沒想到當時法務部的處理,竟是召開一個閉門的專家會議,做出「台灣不保障同居伴侶與同性伴侶的成家權利並不違反兩公約」的決議,以此推託民間委員的要求。
2013年3月,十位聲譽卓著的國際人權委員受法務部之邀來臺審查兩公約的國家報告,他們作成的結論性意見狠狠打了法務部上述「專家結論」一巴掌,國際專家認為我國法律只保障異性戀婚姻是歧視性的,明確建議法務部修法。結果法務部不但不積極研擬法案,反而把正反意見團體四度找來各說各話,然後把這些各說各話的座談會當成「政績」,搪塞民間團體、搪塞緊接而來的CEDAW審查。
2014年6月,五位應邀來台的CEDAW國際委員做出與兩公約國際委員一模一樣的結論(結論第33點),同樣建議法務部修法保障同居與同志伴侶權益。但法務部依然故我,不動如山。
直到2014年10月16日,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開婚姻平權法案公聽會,法務部才終於對婚姻平權正式表態,提了八頁令人不忍卒賭的意見書,內容完全罔顧前後15位國際人權委員的意見,更自行宣稱我國不保障同性伴侶婚姻權無違憲之虞,當場遭到伴侶盟出席代表痛批,最後,尤美女立委要求法務部回去研擬草案,時限兩個月。
沒想到兩個月的時間還沒到,林秀蓮司長就公開放話,認為台灣現在不是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時機,甚至不排除用民調來了解民意趨向。我們認為林秀蓮司長恐怕是罹患失憶症,去年法務部自己發包的研究案才做了國人對同性婚姻看法的民調,當時的結果是支持者高於反對者;而且法務部向兩公約國際人權委員提到這個研究案時,國際人權委員還直接回應法務部「人權保障不應取決於公共意見」。我們非常好奇林司長這番婚姻平權時機未到論,到底是自己無知所致,還是經過部長羅瑩雪的授意。現在民間所有關注婚姻平權的公民們,都在引領期盼法務部的對案,如果法務部根本沒有意願提出對案,那麼就請羅瑩雪部長親自出面說清楚,讓立法院可以即刻審查婚姻平權的民間版本法案。
11月26日下午,行政機關與民間團體將要面對面討論官方對於六月份CEDAW專家結論性建議第33點有關多元家庭法制化的回應,我們要求法務部長羅瑩雪當天出面說清楚,如果法務部長執意當縮頭烏龜,或繼續延宕同志人權,那麼,我們將即刻要求妳下台負責。
發佈日期: 2014/11/24
轉
推
+1
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