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DAW 第4次國家報告審查結論性意見出爐,伴盟許秀雯律師盤點多元性別相關點次
CEDAW 第4次國家報告審查結論性意見於2022年12月2日正式公布!
28個台灣的婦女團體、性別人權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就國際審查委員會所做成的意見提出觀察與回應。
伴盟許秀雯律師在記者會上,首先盤點 #多元性別議題 相關的點次:
第21、22點:國際人權委員再次強調,政府應儘速制定綜合性的反歧視法,並強調應包括交叉性歧視 —— 許律師補充說明,聯合國 CEDAW 委員會早於 2010 年發布第 28 號一般性意見,明確表示 CEDAW 所指的性別歧視包括基於性傾向、性別認同等因素而來的交叉性歧視,因此,保障 LBTI (女同性戀、雙性戀女性、跨性別女性、雙性人)群體權益,向來就是CEDAW 關心與保障的範疇。
第46點:委員特別強調,應促進對婦女和性別領域的研究,亦在結論性意見中特別標明 #應包含性別認同的相關研究,此點也是在提醒政府應注意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面臨遭裁撤危機 的問題。
第64點:委員建議政府強化努力,滿足身心障礙女性的各種健康需求,亦特別點出也應重視 LBTI 身心障礙者的權益。
第78、79點:委員讚賞及肯定台灣保障同婚做出的努力,但也一針見血地指出,同性婚與異性婚的保障仍存在歧視性的差別待遇,其中被特別點出的包括:#同性配偶收養權的不合理限制、以及 #跨國同婚 至今仍未全面開放,委員呼籲政府採取必要措施,消除歧視。
許秀雯律師指出,在 CEDAW 審查過程中,有反同志與反跨性別組織,企圖將 CEDAW 所保障的女性限縮為「生理性別女性」;但實際上,無論是聯合國的 CEDAW 委員會,或歷次來台進行國家報告審查的國際委員所做成的結論性意見,都一再肯定跨性別女性屬於 CEDAW 保障範圍,這一點不容混淆視聽。
此外,有許多重大的性別人權議題,在過去十年來無論是 CEDAW 或兩公約的審查,國際專家都多次提醒政府應該採取具體行動改善,包括:制定綜合性平等法、跨性別者免術換證、 #同居家庭的保障 等,但政府改革的速度顯然太過緩慢,導致專家必須一再重複提醒,若真的要精進台灣人權保障,政府需要更有魄力與決心落實結論性意見。
發佈日期: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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