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連署】變更性別取消強制手術

  • 取消強制手術聯署

 

一位已經以女性身份生活的跨性別者,卻拿著男性的身分證,可能會遇到:在學校被分配去男生宿舍、在職場被長官要求不准上女廁、銀行拒絕為其開戶、被警察刁難等種種問題。當跨性別者拿著與認同不一致的身分證,在生活上常常遇到難題。依照伴盟在 2020 年所做的跨性別人權問卷發現,仍有近 9 成的跨性別者沒有變更證件性別,原因可能是:生命中的重要他人沒有辦法接受、轉換性別的條件太嚴苛等。

跨性別者未變更身分證性別的原因確實因人而異,但最主要原因是因為變更性別的條件嚴苛,需要摘除性腺器官與性徵。依據內政部函釋,變更性別須達成兩項要件:
一、兩張精神科醫師診斷書
二、手術診斷書(證明已摘除乳房、子宮、卵巢,或陰莖及睪丸)。

然而手術有嚴重的健康風險,對身體傷害性高,費用也相對昂貴,許多跨性別者對手術是卻步的。事實上,強制跨性別者動手術才能變更性別,已被認定侵害人權。歐洲人權法院在2017年判定,強迫跨性別者必須動性別重置手術才能達成變更性別要件,是違反人權的。目前世界上有超過三十個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德國等,不再強制要求跨性別者換證必須動手術;而在若干國家如阿根廷更採取當事人自主決定,變更法定性別原則上只需當事人提出聲明而無需提供任何醫療證明。



伴盟取消跨性別手術要件連署書: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3jOLe1O9PL_Q4TWI3ue2lB2Oz96Rae9HLnL2PJh3WSH4Guw/viewform?usp=sf_link

 

TAPCPR Cancellation of Compulsory Surgery as a Requirement for Legal Gender Change Petition: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gOUO2EUhnRn617R9pa_tfPCIIKAC561Yxfcd8nHD3CvO0hw/viewform?usp=sf_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