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盟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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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性別平權,憲法法庭不能停擺
2024/10/25 在台灣性別平權運動路上,憲法法庭角色不可或缺。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促使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法制化國家,釋字第791號解釋廢除通姦罪,112年度憲判字第1號判決認定祭祀公業區分男、女系子孫為差別待遇違憲,113年度憲判字第6號判決依性別區分警察考試應考者身高限制違憲,持續推動著台灣性別平權不斷前進與深化。 如今因立院持續不審議新任大法官名單,恐將導致憲法法庭停擺,伴盟懇切呼籲如下...Read More -
中台同婚部分解套,民團:終於有一條崎嶇但可以回家的路
2024/09/19 台灣同婚通過已有五年餘,然而同性伴侶卻始終無法享有與異性伴侶同等的婚姻權,去年一月內政部透過函釋開放台灣與外國人(中國除外,但有包含港澳人民)登記同婚,卻未開放台灣與中國(簡稱:中台),以及兩個外國人其中一方來自同婚未合法國家(簡稱:兩外)的同婚登記;今日陸委會宣布未來將承認台灣與中國籍同性伴侶在第三地已登記的合法婚姻,等同為台灣與中國同性伴侶結婚之路開啟一道窄門,民團對此進展表...Read More -
人工生殖法草案建議書
2024/08/20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就衛生福利部人工生殖法案之法律意見書 113.07.13 【關於委託者資格】 1. 現行草案第21條規定委託者必須具有配偶身分,限制單身者代孕,形成因婚姻狀況而為之差別待遇,欠缺正當理由。 2. 代孕制度應著重於:所有可以提供自己或配偶/伴侶之生殖細胞,而與代孕子女產生自然血緣關係,但客觀上無法以自己或配偶/伴侶之子宮...Read More -
【跨性別變更性別登記Vivi案】再戰性別變更——伴盟訴求依法國模式「不提供」醫療診斷證明
2024/07/11 跨性別女性Vivi自小就隱約感覺自己歸屬於女性,大學確認性別認同後開始以女性身份生活,至今已經超過六年;去年4月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盟)開始協助Vivi爭取免術換證,今天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言詞辯論,預計8月15日宣判。 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性別登記,依照內政部民國97年函釋,需提供兩張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以及摘除性器官的手術證明;該函中要求跨性別者摘除性器官才能變更性...Read More -
人工生殖法下一步,我們這樣主張..
2024/07/10 主持人 簡至潔(伴盟秘書長) 顏詩怡(婦權基金會綜規組組長) 與談人員 黎璿萍(同家會秘書長) 有靈(酷兒翻越) 許秀雯(伴盟律師團召集人/全律會多元性別委員會主委) 曾雅靖(人工生殖諮詢師) 吳嘉苓(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常務理事) 黃于玲(成大醫學系人文暨社會醫學科副教授) 活動資訊 時 間 | 2024.5.25(六)14:00 -17:00 地...Read More